“最多跑一次”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新要求
尽可能减少政府审批权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落实“放管服”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从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出发,倒逼政府减权、放权、治权,通过减少审批事项、优化重组审批过程,推动政府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推进再深化。新阶段下,必须继续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梳理和调整,更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发挥作用的边界,减少政府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通过实实在在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与创新活力,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尽可能下放政府审批权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做到权力下放、服务基层。即使必须由政府审批的,也尽量下放权力给基层,充分调动基层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最多跑一次”与“最后一级政府”的无缝衔接。加强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审批工作队伍,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公务员流动机制改革,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纵向流动,解决基层缺乏相关工作人员的问题,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尽可能厘清政府部门权力。政府各部门权力边界不清,部门规章交叉重叠甚至冲突,是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贵的突出症结所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权力,尽量减少重复、交叉性的部门权力,避免职能部门“九龙治水”。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将政府各部门职责、权力制度化和规范化,避免行政权力陷入“清理—膨胀”的运动式清理困境。明确主要审批职责部门,改变互为前置的多个部门审批制度,树立“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理念;确实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审批的事项,必须分清主次,明确牵头部门,并建立健全协办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通过厘清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边界,促使政府各部门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尽可能缩减政府审批环节。行政审批流程、环节繁多,既增加了群众、企业的办事成本,又降低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尽量缩减政府审批环节,做到简明、高效,即使必须由政府审批的环节也必须尽量简化流程。既要推动政府各部门出台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促进各审批环节规范化、精准化,又要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审批环节和政府部门自行设置的审批环节,更要减少审批部门科室审查、人员审批签字环节,避免让群众、企业重复提交各种申请材料。
尽可能共享政府部门信息。如果政府部门间条块分割、信息不畅,就会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企业和群众办事要在多个部门间奔走,即使在单个部门做到了“跑一次”,但办完整件事仍需要“跑多次”。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打破政府部门间信息壁垒,打通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渠道,增强信息的可获得性。推动基础资源的整合,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网络平台和公共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资源政府部门全共享。推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现电子政务网全覆盖,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少跑腿”。
“最多跑一次”明确了政府改革的新路径
加强标准化建设。如果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低,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就难以提高。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在规范化、公开化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流程、环节、操作的标准化,这不仅有助于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过程和结果清晰明确,而且使工作责任可跟踪、可追溯,强化服务过程的监督、考核。建立服务事项的工作标准,做到各类服务有“标准”可依。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协调机制建设,形成政府部门间、层级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市场主体间协同推动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格局和协调机制,与不同部门、不同主体就标准化建设达成有效共识。
加强技术化推进。注重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联动,将技术作为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与公共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成果,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效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基础信息资源与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实现网络全过程全覆盖,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线办事。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如区块链技术,做到信息真实、数据共享,减少部门间数据使用的道德风险,推动部门职能业务的自动化。
加强创新化运作。“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倒逼社会各领域深化发展的同时,对政府内部管理及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协调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倒逼政府调整管理范式。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效能。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既要放权便民,又要尽责有序。推动事中、事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程序化,强化政府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必须办、马上办、依法办意识。积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手段和技术,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加强政府各层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为主、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