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驻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立足窗口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办事难点,主动拓展服务外延,力推办事材料“双向寄递”服务,切实做到群众办事“零跑腿”,打造了公安审批服务的崭新品牌。
烟台市公安局按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归集管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企业、群众提供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目前,公安窗口提供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爆破作业项目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审批服务多与莱州、招远、龙口等偏远县市矿山企业息息相关。以往,因申报事项“涉爆”因素,申请单位、群众要从各县市区亲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报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来回奔波于县市两地,存在办事周期长、办事成本高等难题。为回应群众关切,把握群众所需,市公安局积极与省公安厅沟通争取,在确保安全稳妥的基础上,全面开通“涉爆”材料“双向寄递”服务。
“双向寄递”服务开展以来,切实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了便利,真正做到了“不见面审批”。莱州市多矿山企业,其辖区内的莱州某爆破公司的业务量巨大。长期以来,公司该项业务负责人崔经理需亲自往返莱州、烟台两地办理爆破作业项目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由于工程时间紧,申报材料复杂,崔经理平均每月都要往返多次。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推行“双向寄递”服务以来,不仅缓解了崔经理的奔波之苦,更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现在,崔经理只需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窗口即可完成审批工作。针对提报材料的瑕疵,公安窗口还有针对性的进行“容缺受理”,先行提供审批服务,再令其补齐材料,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企业、群众的往返次数和办事时间。2019年以来,公安窗口累计为企业、群众提供“双向寄递”服务200余人次,有效破解了企业、群众办事难题,赢得了企业、群众满意。
下步,市公安局驻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将继续围绕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创新审批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走向深入,为企业、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