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群众高频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资源平台、人员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
当日,申请人在北京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天津市蓟州区换证登记业务及河北省廊坊市夫妻间转移登记业务,并线上领取了电子证照,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这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营商环境改革的新成果,也是五地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首个实践。”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五地签订的《“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民生实事热点、信息化建设水平等实际,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网办业务。
此次构建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收受分离”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对“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异地帮办或异地代收方式,使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可通过寄递方式送达。
《框架协议》明确了收件地和办理地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协议各方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持续共享改革成果,动态更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不断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形成区域“跨省通办”经验。通过“跨省通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省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