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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运输: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10-30 11:32:42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作者:促进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效能,近年来,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意识,打造高效、规范、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一系列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夯实法治基础。
  多方联动,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今年8月,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会同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联合印发了《全链条监管常态化治理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自8月10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攻坚期,旨在通过全链条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治超体系,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跳磅、搓磅、利用空车套牌,以及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桥涵等进行短途驳载、二次吊装等逃避检测等违法问题。此外,行动还将严厉打击堵塞交通、强行冲卡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求高速路政、高速交警、地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及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要强化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落实,彻底打破执法区域限制,加强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始终保持严查重处高压态势,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河北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执法效能。
  构建全方位治超体系,不仅要夯实监管法治基础,也要坚持执法普法“两手抓”。连日来,邯郸支队邯山大队采取路面流动、直击现场、夜间蹲守等多种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从严从重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障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违法“二次吊装”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同一天,衡水支队饶阳大队在饶阳停车区开展治超普法宣传,积极与货车司机沟通交通违法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和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司机们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向二次拼装超载货物、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说“不”。此类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司机们的法治观念,还为交通秩序的维护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降低了违法超限运输的发生率。
  今年以来,河北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违规驶入高速公路1018辆,其中“百吨王”货车77辆;查处逃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进行短途驳载行为7起;查处利用高速公路桥涵实施“二次吊装”违法行为9起,刑事立案1起;查处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14起,刑事立案7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区域交通运输安全。
  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强化治超治限实效
  近年来,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创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智慧高速公路治超新模式。张家口、邯郸、衡水等多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流动治超、科技治超和源头管控力度,在高速路政、高速交警与地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迅速反应、联合执法之下,不仅对试图通过跳磅搓磅、二次吊装等方式规避超限检测的重型货车及时发现并制止,并且通过智能分析系统验证了其违法行为,让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行动期间,智慧执法、多方联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已显现出巨大成效。张家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交警部门以怀来县为中心,辐射下花园区、涿鹿县及赤城县,开展环京区域联合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通过区域联合执法,加强重点货物运输源头监管,排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联合执法、固定检查与高频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合作。此次专项行动,利用源头地交易中心数据,加大对本地企业管控力度,切实加大源头和路面的执法监管力度。据统计,此次行动中,怀来县、涿鹿县、下花园区三地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1辆,卸载货物1930.85吨,交警扣分148分,罚款33700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8月8日印发了《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非现场执法的具体流程,包括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以及如何审核和处理非现场检测设备收集的违法信息。非现场检测设备由检测预告标牌、动态检测监控设备、超限信息提示设备和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组成。其中,动态检测监控设备主要包括动态称重检测设备、车牌识别抓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和信息数据智能处理系统等。这些设备能够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通行货运车辆的号牌、轴数、车货总质量和超限量、超限率、检测时间、检测地点等信息,收集、固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事实。
  强化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刚柔并济彰显法治“温度”
  为强化层级执法监督指导,防范化解执法矛盾风险,今年8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办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挂牌督办办法针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明确督办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期限等,督促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整改。而案件回访制度则通过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执法情况,解答疑问,收集意见和建议,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被挂牌督办的单位需根据《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同步抄报给挂牌督办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挂牌督办单位将跟踪监督,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详细方案,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法效率。被挂牌督办的单位及时整改,并主动联系当事人,了解其诉求,第一时间对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显著提升了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此外,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还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措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了执法行为更加人性化、规范化。执法机构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做到讲清楚违法危害、讲清楚法律后果、讲清楚救济渠道,坚持以案释法,做好治超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诚信教育。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孙庆林表示,未来河北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联合,不断开辟交通运输协作执法新路径,为河北省创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环境。
  下一步,河北将持续完善高速公路全链条监管常态长效联合治超机制,加快构建智慧高速公路治超新模式,推动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由运动治理向科技监管转变、由末端治理向全链条监管转变,提升高速公路安全保护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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