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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在全国率先试点“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时间:2015-02-11 11:06:44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开栏语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积极落实中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成都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依法治市,为促进治蓉兴蓉各项事业法治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在全国率先试点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加强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亮点纷呈。
 
  从今天起,成都商报将开设专栏,点滴记录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的各项创新、亮点工作。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2014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启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将检务公开由一般事务性公开延伸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该系统在互联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任何人只要登录该网站,都可以随时查询检察机关公开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等。
 
  据介绍,2014年8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首批试点运行该系统,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查询案件办理进展、律师网上预约,更通过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检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程序。
 
  此外,各项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把各项检察工作亮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预约、查询可异地办理,
 
  再也不跑腿了
 
  2014年11月28日,四川蜀都金丰律师事务所的陈宏刚律师来到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在办事大厅,花了不到5分钟,在检察院工作人员审查了他的“三证”之后,就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给他建立了一个专有账户,并为其查询到其所代理案件目前正由市检察院办理。
 
  虽然案子在市检察院,但陈律师不需要再到市上跑一趟了。“三证”扫描传上系统,市检察院一分钟核实,立马将陈律师的专有账号与其所代理案件进行了绑定。此后,陈律师就可以用这个账户,在互联网上随时随地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自己案件的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并自助办理预约申请阅卷、会见、搜集证据材料等各项工作,而无需再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
 
  在上述信息公开网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了重要案件信息和各类法律文书。其中,包括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社会关注的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所做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
 
  全年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6652件,
 
  法律文书6940份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该负责人介绍,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例,2014年共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6652件,法律文书6940份。“把检察工作向社会展示,可以有效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范围,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不断取得服务人民群众的新成效。”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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