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作了关于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他指出,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研了解各方面立法需求的基础上,拟定了网络安全法草案。
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从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保障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草案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同时,按照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设专章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为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
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
为加强国家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草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情况通报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