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加速发展。5月18日,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
《办法》从投标担保代收、投标担保代退、履约担保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担保提交形式,投标人可采用转账、电汇等货币形式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二是实现了统一代收代退,由交易中心对以货币形式或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担保进行专项服务与管理;三是压缩了投标担保退还时限,招标人可在发布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3个节点,通过电子系统向相应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为投标企业有效提高担保资金周转效率,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此外,《办法》还针对电子担保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交易参与方、担保机构和担保管理人员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保障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降低投标人时间和资金成本,减少围标串标行为发生,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