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在京表示,简政放权需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改进政府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事,一直被视为是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当头炮”。2014年、2015年国务院的第一次常务会议都研究了简政放权。据统计,2014年国务院共召开了40次常务会议,其中有21次部署了“简政放权”。
在出席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时,马建堂说,简政放权包括放开和下放两层含义。放开就是取消,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做而且能做好的,坚决放给市场、企业、社会,由企业和个人自主决策;下放就是凡是下级政府能管而且能管好的,上级政府就要坚决的放给下级政府,这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三个一律的刚性的要求。
探索“互联网+”政府监管
过去两年,国务院相继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兑现本届政府“在任期内削减1700多项审批权三分之一”的承诺。据统计,仅2014年,我国就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但当前简政放权和法治政府建设处于攻坚阶段,还存在不少障碍和问题。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的研究结果显示,这些障碍和问题包括:简政放权存在力度递减、你放我不放、上放下不放、放虚不放实、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除此之外,政府监管权责不清,很多政府部门和人员习惯于“以审代管、以罚代管”,一些人员认为不审批就无监管职责。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体制和方式不适应简政放权后市场主体规模的增长和新业态的发展,有的一提加强监管就抱怨人员不足、编制不够、财力不够。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董克用教授表示,简政放权并不等于放手不管,而是改变了一种监管方式,把此前的事前监管变成了事中和事后监管。
马建堂认为,改进政府监管也要创新监管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出现,要进一步创新监管的方式,尤其是要探索“互联网+”政府监管,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监管的方式。
他认为,改进政府监管还要完善监管的体系,要制订统一权威、系统的事中事后的监管的规矩,形成使监管可操作、可见度、可追责,要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监管体系,把相关部门的监管事项统一到一个平台上来,把几个的大盖帽,合成一个大盖帽,一支队伍管监控,一支队伍管市场,一直队伍管队伍。
由市场企业点菜
“当前要多讲放开,把应由市场调节的真正放给市场。”马建堂认为,改革的总体方向应该是“营业执照+负面清单+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营业执照是出生证,负面清单是画红线,红线以外的地方企业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的经营,政府可以有效的监管并提供充分的服务。”
衡量简政放权改革的阶段性成果,成绩有目共睹,但客观地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老百姓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据马建堂分析,当前简政放权改革要聚焦准入和办事两个领域,放开准入的关键是尽快将正面的清单改为负面清单,缩小负面清单的项目的数量和清单的长度。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是以正面清单为基础、以市场许可的正面市场制度,把允许进入的领域都列在清单上面,没有列入的清单领域和项目则不允许进入。这种管理的方式有其历史的客观必然性,但现在看来,已严重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今年简政放权重点工作是,再砍掉一批审批事项,再砍掉一批审批中介事项,再砍掉一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再砍掉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再砍掉一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
马建堂也表示,要提高取消放开项目的含金量,放开什么,不放什么,由市场企业点菜。在放开上以是否满足群众的需求论英雄,而不是单纯以数量多少论功绩。
放松管制的核心就是对企业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干预少一些再少一些,必要的干预要透明、要依法,更要简约。马建堂认为,管好是职责,不管是失职。但是管要把握好政府监管度,既不能监管缺位,更要防止监管过度。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面对许多新的业态、新的行当,要保持宽容的监管理念,监管部门要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还要处理好监管的定位,监管是市场的裁判,而不是直接的参与者,要从传统的对微观事物的干预,转变向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