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5〕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融合,加快推进杭州信息经济智慧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融合与深化发展。到2020年,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提供和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着力培育一批“互联网+”国内外知名企业,推进一批“互联网+”示范试点项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基本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发展的格局,助推我市率先成为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信息经济强市。
二、实施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依托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利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平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力争到2018年,全市认定60家以上市级众创空间。[市科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2.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以云栖小镇、梦想小镇等“九镇三谷”为引领,聚焦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集聚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发展从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发展驱动转变。力争到2020年全市20家特色小镇列入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3.打造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建设中小企业公共云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市经信委负责)
(二)“互联网+”制造。
1.大力推进工厂物联网示范应用。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引,支持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争创三大国家级工程(即申报国内首个工厂物联网技术标准、筹建工厂物联网国家级实验室、成立国家级工厂物联网产业联盟),力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厂物联网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到2020年,推动300家以上企业实施工厂物联网技术。[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着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和销售服务的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生态体系。加快发展自主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等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以及相关智能制造技术,尽快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组织实施300个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创建50个“数字化车间”和10个“智能工厂”样板。[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3.推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支持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在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等生产性服务。(市经信委负责)
4.推动工业软件发展与应用。应对工业4.0发展趋势,攻关工业软件关键核心技术与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形成智能化、集成化工业软件解决方案,发展工业软件产业链,促进工业软件与制造业等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工业软件在设计研发、测试验证、生产制造、维修维护、咨询服务等环节的应用,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点、技术优势的工业软件,实现传统工业设计研发数字化、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市经信委负责)
5.着力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促进制造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融合,支持推动制造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涉足设计、制造、运维、营销、培训等全产业链业务,加快推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发挥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引导装备企业以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为目标,做好技术支持、故障诊断、检测、维护、保养等产业链延伸服务,实现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负责)
(三)“互联网+”商贸。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具有杭州特色的跨境贸易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和服务准则,建设“平台模式多元化、业务容量规模化、服务内容丰富化”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跨境进口、跨境出口、供应链金融三位一体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国跨境电商创业创新中心、跨境电商服务中心和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市综试办牵头,会同市商务委负责)
2.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万村”工作,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到农村拓展业务,支持旅游观光、农业体验、生态休闲等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采取“市农办牵头、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市县两级实施”的培训合作模式,解决农村电商人才瓶颈问题。建立杭州市农村电商数据库,拓展市、县两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农特产品网上促销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电商网点“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推进“特色馆”和“产业带”以及市(县)电商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2000 个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网络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杭州特色馆年销售额实现1.6亿元。[市农办牵头,会同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3.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推动传统商业发展,提升网络零售“杭州品牌”的影响力。推动传统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积极探索O2O市场,在互联网基础上提升完善专业市场,促使其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亿元、居民网上消费额达到2500亿元。(市商务委负责)
4.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创新打造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平台,通过“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措施,建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填补政府对电商领域质量问题的监管空白。(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互联网+”金融 。
1.大力支持网络银行建设。支持杭州龙头企业参与网络民营银行建设。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征信行业创新发展。建成互联网产权交易平台,力争到2020年打造成为辐射全国的新型产权交易中心。(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
2.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后台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循序改造传统金融业务流程,加快推动传统金融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基于金融大数据的信息消费和信用惠民服务业发展。(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探索建立行业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督,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
(五)“互联网+”农业。
1.打造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全市涉农信息资源,构建集政务服务、生产应急指挥、物联网应用服务、病虫害预测预警、在线咨询与智能诊断、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智慧应用。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保险等生产信息服务。[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2.培育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引导发展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方式,建立农业物联网感知网络,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信息进行远程采集、实时监测、预警管理,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2016—2020年期间,每年建设3个智慧农业示范园区、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逐步打造杭州智慧农业品牌。[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3.推进智慧农村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乡(镇)、村应用互联网的先进技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养老养生、运动休闲、民宿经济等农村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市农办牵头,会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互联网+”物流。
1.构建智慧物流服务平台。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全省电子口岸大通关信息等政府平台,构建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搭建各类跨行业、跨区域的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实现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建设的多元化。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提高货物调度效率和仓储运管水平。制定标准化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实现服务平台与行业管理等部门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负责)
2.推进智慧物流“两港”建设。以“智慧物流公路港”和“智慧物流信息港”为着力点,建设完善包括基础性物流设施及信息交易服务、商务配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运营平台。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负责)
3.完善快递配送体系、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快递与制造业的联动,围绕“入厂物流”模式、“仓储+配送”一体化模式、“区域性供应链”服务模式、“嵌入式电子商务”快递模式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制造企业依托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业务,提高生产组织化水平,促进快递网络建设与大型制造企业空间布局的有效衔接。结合快递信息互联网络建设,鼓励发展智能快件箱、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寄递模式,加快推进县到村快递配送网点建设,完善现有城市配送体系,全方位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互联网+”文化创意。
1.发展数字娱乐业。积极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做大做强数字动漫、数字游戏、数字影视、互动娱乐等数字娱乐业,提升全市游戏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打造中国动漫之都,推动杭州演艺娱乐业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市文创办负责)
2.发展数字传媒业。大力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龙头传媒集团向新型传媒集团转变,推动数字电视业、数字报业、新媒体广告业、移动通信媒体业等数字传媒业加快发展,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鼓励发展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手机书刊等适用于网络、移动便携终端的数字文化产品。(市文创办负责)
3.发展数字出版业。依托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数字阅读产业,带动网络文学、出版发行、游戏开发、影视制作、数字期刊、学习教育、数字音乐及其衍生产品开发生产等相关行业发展,打造数字阅读产业集聚区,形成百亿级的数字内容产业群,成为全国数字阅读中心。积极引导扶持印刷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抢占国内印刷电子商务高端市场。(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
(八)“互联网+”城市运行。
1.加快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建立以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立城市设施运行在线管控、实时预警和故障报告机制,向市民提供公共资源及其使用情况信息。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等地开展区域性综合平台试点,并总结推广至全市,力争到2020年,建成市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
2.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打造智慧城管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公共服务与互动平台、应急指挥平台、政策研究分析平台,全面、动态、准确地监测城市管理运行状态。推进城市管理信息融合与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多种智能移动终端无障碍接入,向市民提供集便民服务、宣传引导、预警预告、信息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城管应用服务。(市城管委负责)
3.加快推进城建系统数字化建设。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控。充分利用地理市情监测平台,对建筑行业管理进行监测分析。构建城市建设智慧化管理体系,强化建筑工地防汛抗台、事故应急抢险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理功能。充分利用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编制市政路网规划,为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市建委负责)
(九)“互联网+”交通。
1.推进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应用示范试点建设。建成智能路网并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示范试点区域范围5G网络全覆盖;通过开展车—人、车—路、车—车协同示范,建立集智能汽车、智慧交通、5G等宽带移动互联网为一体的系统试验验证区。鼓励杭州龙头互联网企业开发智能汽车操作系统,与国内汽车制造企业开展“互联网汽车”战略合作,促进“车联网”产业发展。(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
2.优化综合交通指挥平台。通过应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综合交通指挥平台,接入整合市地铁集团、公交集团、长运集团、水上巴士集团等单位的客流信息以及车站、地铁站、机场周边的实时停车数据、路段车速状况和杭州地区高速公路车流量、飞机起降航班等信息,整合相关视频资源和GPS数据资源,建成杭州市综合交通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
3.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通过综合运用物联网、传感器、云计算、大数据、三维实景以及新一代通信技术,进一步优化综合交通的组织、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交通智能化水平。建设公共停车信息平台,采集实时停车泊位信息,发布停车诱导动态信息,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市城管委负责)
4.加快杭州市约租车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约租车监管主体和职责,加强对约租车监管平台建设、约租车辆运行、驾驶人员资格及行车安全的监管,落实监管平台的主体责任。充分融合各监管平台的创新功能,实现约租车监管平台与其他车辆监管平台的数据共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开展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形成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充电桩使用管理智能化系统,实现对全市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控。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及城市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鼓励整车和零部件骨干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建设。(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互联网+”教育。
1.发展互联网教育产业。加快建设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放的优质教育资源中心,加强对精品课程的资源共享。发展“教育服务平台+数字课程资源+移动学习终端”的教育模式,开展智慧学校建设试点,拓展网络教学空间,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按需推送,营造“教育无处不在,学习随时随地”的现代教学模式。完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网络培训及在线教育服务体系,面向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开放式在线课程,探索建立各类成人教育课程学分和学习成果相互认定、转换机制,支持学生个性化成长和市民的终身教育。(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负责)
2.加快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家校通”“政校通”等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学校管理基础数据的规范统一,为教师培训研究、学生网上学习和市民终身教育提供便捷的远程服务。(市教育局负责)
3.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积极引进新型适用的优秀教育教学软件、在线课程和资源,加强教育数字图书、期刊建设,推动区域特色资源和校本资源的建设与开放,形成基础扎实、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注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放式机制设计,形成多方投入和参与的建设模式,实现省、市“网络名师工作室”的对接,打造“名师公开课”“云学堂”,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负责)
(十一)“互联网+”健康医疗。
1.推广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两卡合一”,全面开展就诊一卡通和智慧结算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医院市民卡智慧结算全覆盖。建设功能全面、性能稳定的医院自助服务平台,实现市属医院就医全自助。实施分时段全预约工程,全面推行市属医院就诊全预约。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并在各级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打造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完善市和区、县(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健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市级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医疗信息在医院、养老机构、社区等不同单位之间的联通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建设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建设医养护一体化运营平台。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以社区养老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健康服务数据库建设,开发面向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系统,培育基于移动医疗数据采集和健康评估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加快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市民政局负责)
(十二)“互联网+”旅游。
1.建设智慧旅游一体化平台。深化移动互联网在杭州旅游公共服务、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开发移动终端应用,实现全过程、互动式的“旅游体验”,提升景点配套服务效率,激发游客消费潜力。建设杭州民宿网,深入挖掘杭州特色民宿资源。利用文化遗产挖掘数字旅游资源,向公众进行跨时空展示。(市旅委负责)
2.推进游客智慧服务。建设旅游综合电子商务系统、综合信息发布系统、个性专属行程定制系统,通过科学的信息组织和呈现形式,帮助游客安排旅游计划、为旅游决策提供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满意度。(市旅委负责)
3.加快智慧景区示范项目建设。从“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三个方面入手,构建高效统一、功能丰富,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智慧景区管理、服务、营销一体化平台,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运转高效的智慧旅游政务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实现景区政务管理智能运行。推进西溪湿地“全国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淳安千岛湖“浙江省智慧旅游试点单位”和清河坊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智慧景区建设。(市旅委牵头,会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互联网+”公共安全。
1.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大监控建设力度,提高监控建设质量,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健全公共安全跨部门、跨地区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共享体系,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防范网络。(市公安局负责)
2.完善灾害预警监测信息网络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建设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创新公共安全监控与应急管理方式,提高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卫生防疫等公共危机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牵头,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和网络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形成从源头预防和监控的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实现监督检查率、产品抽检率“两个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加大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力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在线监测与应急处置,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市质监局负责)
(十四)“互联网+”生态。
1.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市环保局负责)
2.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环境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检测设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完善环境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信息综合管理能力。(市环保局负责)
3.推进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建设能源消耗数据库和数据交换系统,强化数据收集、数据分类汇总、预测预警和信息交流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和杭州能源计量示范建设,为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的能源计量数据。(市经信委负责)
(十五)“互联网+”能源。
1.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着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建设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互联网,实现多能源的协调互补。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2.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统筹规划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引导建设能源互联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建立提供冷、热、电、气、水等能源服务的综合能源生产控制中心,通过企业与用户供需互助、互补,全方位有效降低区域能耗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市经信委负责)
(十六)“互联网+”信用。
1.完善信用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依托,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完善自然人和法人两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和公示机制,通过“信用杭州”网站向社会公众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市发改委负责)
2.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积极推进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相关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加大对信用记录的使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在社会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信用联合监管机制,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信委负责)
3.推动信用产业发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向征信机构开放机制,依托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鼓励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大力宣传诚信有价的理念。(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互联网+”工作的牵头单位,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按照国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一号工程”重点部署,围绕重点领域,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发展壮大新兴业态。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服务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发改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
2.完善投融资支持机制。研究设立若干个“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与基金投资相结合的投入方式。探索采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PPP(公私合营)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开展“互联网+”应用建设。(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
(三)完善基础支撑。
1.加快“宽带杭州”建设。大力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基础通信网络向下一代高性能互联网转型,提升网络容量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增设互联网国际出口专用通道,力争我市成为5G应用试点先行区。(市经信委负责)
2.完善政府大数据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融合与共享,制定完善政务数据统一运行管理规范和开放标准,积极探索政务大数据运行、开放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大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牵头,会同市编委办、市经信委负责)
3.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杭州政务云平台为基础,通过对云平台等基础设施与业务应用系统等资源的整合,着力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智慧电子政务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市政府电子政务云为平台的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四)促进产业发展。
1.加快推进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形成一批满足大数据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相关基础软件的研发,通过各行业云相互联通促进大数据集成应用,实现基础平台、宽带网络和行业应用“三位一体”协同快速发展;引导信息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形成新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做优做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全面支撑“互联网+”行动的推进实施。(市经信委负责)
2.以“互联网+”应用带动智慧产业发展。把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移动宽带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契机,坚持网络建设、应用服务、产业发展协同推进,鼓励各类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促进互联网与各行业跨界融合。以创新促应用,以应用带产业,不断拓展互联网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各领域应用服务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形成应用创新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负责)
3.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并力争有所突破,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等领域规模商用。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在金融服务、智慧终端、工业制造、智慧安防、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丰富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服务。(市经信委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
1.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把信息安全保障贯穿“互联网+”行动的全过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2.加强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管理能力。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等方面入手,提高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公共网络环境治理,开展木马和僵尸网络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治理,铲除计算机和手机病毒利益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对重要联网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市公安局负责)
3.提高互联网装备安全管控水平。坚持基础软硬件产品和专用安全产品并举,提高关键装备可控水平,支持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完善信息安全产业链,发展和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业。(市经信委负责)
4.培育网络信息安全环境和文化。在“互联网+”新形势下,大力宣传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增强政府、企业、用户各个层面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通过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培育网络信息安全环境和文化。(市委网信办负责)
(六)培育人才队伍。
1.加大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力度。深入实施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围绕“互联网+”发展需要,面向全球大力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实施“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养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人才。(市委人才办负责)
2.做优做强各类人才平台。着力提升各类人才平台和产业平台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承载能力,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未来科技城为引领,积极探索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以及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美国硅谷招才引智工作站和高科技孵化器的引才作用。(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市科委负责)
本意见自2015年12月18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