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二五”时期后,在“智慧城市”大旗的引领下,电子政务进入了新的发展期,但是和同时期互联网跨越式的发展相比,却显得缺乏活力,与社会的创新差距越来越大。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面前,电子政务“如何走、如何做”已经成为重要的命题。而互联网创新大爆炸为电子政务创新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案例,本文将从创新的角度,思考制约电子政务发展的原因,探索一条通过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路径。
一、电子政务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理政新任务,对电子政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发现,电子政务正在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步伐,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电子政务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电子政务发展落后于时代的步伐
中国电子政务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末启动,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先后历经了“政府信息化前期”“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应用期”等三个阶段。2001年12月26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作出了“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重要决策,标志着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在不到十年中,中国先后完成了一系列“金”字工程、政府上网工程、基础数据库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有力地支撑了政府业务,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政府的信息化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引领了时代的发展,激发了社会应用信息化的热潮,成为时代的创新标杆。
而从“十一五”末期开始,电子政务发展渐渐落后于时代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发展速度落后于信息经济的增长速度;第二,技术应用水平落后于互联网创新应用水平。
根据联合国的评估,2008年中国电子政务在全球排名达到第65位的高位之后,电子政务的创新速度明显停滞不前,发展到2014年,则下降到了第70位(参见图1),排名下降的原因之一是联合国的测评越来越强调电子政务的开放和参与。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信息经济在2008年以后进入高速增长期,2013年中国信息经济规模达到13.3万亿元,相比于1996年增长接近38倍,占GDP的比重达到23.7%,比1996年提高18.7个百分点,比“十五”初期高出10个百分点。2008年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拐点,此后电子政务开始落后于信息经济发展速度。
图1 中国在联合国电子政务排名趋势
在技术应用创新方面,2008年前后电子政务的技术创新水平与以Web2.0、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一代互联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云计算运用方面,2006年亚马逊开始运营云服务产品EC2,2014财年实现15.7亿美元营收,同比增长49%;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开始运营阿里云,2015财年实现6.49亿元营收,同比增长128%。相比之下,电子政务领域采用云计算的速度相对缓慢,2012年工信部印发《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在全国推广陕西电子政务的私有政务云建设模式;2014年6月,基于阿里云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标志着电子政务体系开始接受公有云模式;根据阿里云数据中国事业部总经理潘立维提供的信息:“2015年中,阿里云已经和国内16个省份签约,其中已有5个省份实现落地。”在移动互联网应用方面,2011年微信推出,中国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移动应用层出不穷。相比之下,电子政务的移动化步伐相对缓慢,2013年,第一个政务微信服务号广州公安“微办事”推出,此后各地政府才陆续推出微信服务号,而社会上基于微信的创业已经成为最热的创业领域。总体而言,在2008年前后,电子政务的创新速度与互联网的差距越来越大,几乎失去了在信息技术创新领域的话语权。
在信息化对经济社会的提升方面,各种互联网创新成为信息化提升生活品质、优化经济社会结构的关键手段,实现了许多写入电子政务规划却没有能够达到的目标,例如众多交通出行服务应用有效地解决了打车难、停车难的问题,众多医疗健康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基本医疗服务普惠化的难题,众多互联网教育服务有效缓解了教育资源过于集中的问题,呈现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相比之下,电子政务虽借势“智慧城市”迎来了一波新热潮,但是总体而言创新乏力,相比互联网的爆炸式创新,则显得相对沉寂,缺乏发展的活力。
(二)电子政务面对的问题长期存在
虽然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许多值得肯定的成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重复建设、市民满意度低、信息资源不共享等问题。十多年来,众多的官员、专家和企业试图消除阻碍电子政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但是效果却相对有限。目前,各方普遍认为电子政务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投入大,市民满意度低。市民满意度与大规模投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电子政务实施及应用调查报告》显示:“在对我国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的实效评价方面,被调查者在G2G(政府对政府业务)方面多数给予了正面评价,但对于G2B(政府对企业业务),正面评价的比例则低于负面评价的比例,对G2C(政府对个人业务)实效的总体评价更低。”
第二,项目失败率高。经验表明,中国信息化项目的成功率不足30%,而电子政务项目的成功率则更低。僵尸网站就是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失败率高的一个表现,截至2015年11月,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政府网站84094个,但是其中存在严重问题并关停上移以及整改的分别达到16049个和1592个,比例达到19.1%和1.89%。
第三,资源共享和利用率低。中国电子政务积累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但是这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共享和利用。据统计,2013年中国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的平均利用率只有5%,大部分都在闲置,远低于美国的35%;在已建的电子政务工程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应用功能不到3%,面向决策支持的业务应用功能不到5%;数据利用率低,根据九次方大数据创始人王叁寿的预测:仅北京市政府就拥有几百个PB的数据容量,这相当于10个阿里巴巴,但是政府积累的这些海量数据并没有向社会开放。
第四,电子政务体系工作压力大。电子政务工作人员在政府体系中长期处于边缘的位置,虽然已经摆脱了电脑维护的状态,成为系统的设计和项目管理角色,但是一直被认为是业务的支撑力量,信息化对于业务的创新引领价值得不到认可;同时,电子政务系统长期跟着需求跑,永远处于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中,甚至因为更换领导而导致系统的彻底重构,使电子政务的工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中;面对互联网快速提高的薪酬水平和诱人的发展空间,众多有担当的电子政务技术人才处于焦虑的状态之中。众多的因素导致电子政务的从业者显得缺乏主动创新的激情和勇气。
(三)电子政务正在失去创新的活力
电子政务发展面对的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整个体系正在失去创新的活力。
对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三个时期各省市的电子政务规划文本不难发现,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在十多年中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在与互联网创新层出不穷的对比下,电子政务显得缺乏创新活力。例如,自2009年后,互联网进入了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阶段,各类技术创新和创业企业层出不穷,而电子政务一直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电子化服务,对移动时代视而不见;当共享经济模式逐步在解决交通、教育、医疗等老百姓关心的老大难问题的时候,电子政务却坚持固有的模式;当众多的互联网应用将“极致体验”作为第一生存法则的时候,电子政务系统却还在坚持以领导为中心的需求设计模式。
虽然多年来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在特定的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举国推进“创新驱动”的大背景下,电子政务的创新活力越来越弱,止步不前的发展状态显得与时代大势格格不入。
二、电子政务失去创新活力的原因
相比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政务长期处在封闭的发展体系中,封闭的体系和机制使电子政务难以吸收和运用最新的创新成果。这种封闭源自于电子政务长期坚持的一些做法。
(一)“一把手”模式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创新规则
“一把手工程”一直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模式,也是重要的成功经验,但是却很难适用于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互联网强调去中心、扁平化和允许试错,重大的创新往往出现在远离主流的区域。在电子政务的“一把手”模式下,采用的是上而下的建设和管理思路,上下一盘棋、统一行动虽然有利于提高速度和效率,但是却抑制了微创新,许多最符合基层需求和实践的创新没有机会转变成为现实,许多企业主导的外部创新很难进入电子政务体系中,这在很大程度上使电子政务错失了抓住创新的机会。
(二)以部门为中心的建设模式造成众多“孤岛”
以部门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对于激发创新的反作用越来越大,因为系统自成体系、缺乏协同,导致重复建设、资金投入绩效低等问题,同时也消除了系统之间协同创新的关键基础。相比之下,众多的互联网企业奉行“开放”战略,为了实现生态协同效应,将自身拥有的资源、服务通过开放接口(API)的形式公开发布,允许其他企业使用或整合,如SalesForce开放CRM生态体系和IBM认知商业生态体系等,开放生态体系相互协作、互惠共赢,形成了巨大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三)业务导向的设计思路阻断了大众参与的渠道
长期以来,电子政务系统主要的设计思路是满足政府业务需要,服务于现有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在这种设计模式下,政府需求成为系统设计的指南,公民只是作为服务的被动接受者,系统的修改和完善的动力来自于政府官员的判断,市民的意见和评价无法传递到系统的设计者,市民无法参与服务的设计、系统的设计和系统的优化,这种模式一方面切断了创新反馈循环,另一方面也极大削弱了市民参与创新的动力,使电子政务成为政府部门的“独角戏”。缺乏对用户的倾听和积极反馈,“以市民为中心”的设计理念只能成为空谈。相比之下,互联网企业所奉行的“让用户尖叫”的切实做法,使用户真正成为参与者和共同创新者,通过用户的创造实现产品的快速创新和迭代。
(四)过于强调安全使电子政务陷入自我封闭的体系中
开源和开放是软件技术发展的大势,微软和苹果都已宣布将其“.NET”和Swift框架实施开源政策。此外,在云计算产业蓬勃兴起后,开放系统接口实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已经成为各类应用软件的基本模式。因为技术开源和开放,互联网的技术创新门槛大大降低,任何人都可以基于前人的基础继续创新,技术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技术创新的活力。
与信息技术大开放的趋势相反,电子政务因为安全、稳定、保持传统等原因,长期坚持相对封闭的技术体系结构,形成了许多人为的壁垒,阻断了电子政务与互联网开放世界的通道,大大降低了电子政务使用最新技术的速度。封闭体系使电子政务成为信息社会的一座孤岛,外部的技术创新很难传递到电子政务体系中。
(五)单一的工程建设模式压缩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空间
商业模式创新是推动互联网产业创新的重要因素,通过对价值网络的重新组织,使企业、创业者、金融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法律、测评机构等)、科研机构等多种机构相互协同,寻找新的商业空间,共同促进互联网的大发展。
电子政务长期采取工程建设模式,将企业视为工程的承包方,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政府项目的要求尽快完成,这种采购模式压制了企业创新的动力和空间。此外,电子政务项目的资质要求将大批的创业企业挡在了外面,形成了以系统集成商为主的单一业态模式,单一业态进一步加剧了电子政务体系的封闭性,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资本和企业进入,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电子政务的创新空间。
三、以开放激发电子政务的创新活力
“开放”,就是创造一种环境和制度安排,让尽可能多的主体参与到创新过程中,并分享创新所带来的价值。众多的研究表明,互联网的创新大爆炸源自于其“开放”的思想观念、技术体系和产业生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费尔普斯也在理论上证明了“开放”对于国家经济社会繁荣的基础性作用。
“开放”是激发电子政务创新活力的关键手段。
(一)开放是创新的基石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费尔普斯在《大繁荣:大众创新如何带来国家繁荣》一书中指出,国家层面的繁荣源自民众对创新过程的普遍参与。它涉及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构思、开发与普及,是深入草根阶层的自主创新。中国正在实践大众创新促进繁荣的路径,2015年2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与菲尔普斯进行了深度交流,总理表示:“中国人是有智慧的。如果这种‘大众创业’的局面能够形成,‘万众创新’的态势得以发展,这将会形成新的巨大动力,形成中国经济的新引擎。”
互联网的大发展验证了“开放”的巨大价值,这种“开放”的发展模式值得电子政务借鉴。互联网在设计之初就秉承“开放”的理念:网络没有控制中心,任何设备都可以接入,信息按照自组织的模式传播。这一开放的精神内核渗透到互联网相关的产业和社会领域,创造出诸如开源、众包、共享经济等一系列新经济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创新力量。在“开放”理念的指引下,众多的创业者、投资人、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形成了一个具有持续创新活力的产业生态体系。
大众创新的关键思路就是创造一种“开放”的机制,让尽可能多的企业、个人、机构共同创新,以此形成巨大的经济发展推动力。
(二)多方参与有助于提升政府服务
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除政府和市场以外的其他组织(尤其是自主的用户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公共资源,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多中心治理”理论对于电子政务的指导价值在于,应该改变电子政务完全由政府提供的做法,建立多方参与的机制,创造条件发挥公民、社会、市场和第三部门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参与到电子政务的供给中,使众多的市场和社会主体主动参与到电子政务的管理、建设和设计之中,弥补政府的不足,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促进的发展机制。
(三)让创业者、企业、非政府组织、市民都成为电子政务的创新主体
政府是电子政务的首要创新主体,但还不够。电子政务需要让所有的相关方都成为创新者,包括政府体系内各级主管、业务和技术人员,同时也包括心怀梦想的创业者、追求利润的企业家、心系民生的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非政府组织),以及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市民。虽然价值导向和作用不同,但是如果能够通过有效的机制和环境将其引导到电子政务创新的轨道上,将会形成巨大的合力。
⒈政府是电子政务创新的“召集者”
需要转变政府在电子政务创新中的角色。政府不应是执行者,更应该成为“召集者”,提供一种创新的生态,允许各类主体都参与创新;其中,政府不再是创新的发包方,而是机制的设计者、条件的提供者和规则的执行者。
需要设计一种制度安排,激活创业者、企业、NGO和市民的创新热情,使创新得以“自然”发生;需要洞察技术的价值,使信息技术的价值得到众人的认可,成为推动政府变革的重要手段;需要提供一种环境,例如开放数据、提供接口、降低门槛,使愿意创新的主体有条件将想法变成现实;需要熟悉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成为创新资源的组织者,真正让市场和社会成为创新的主体。
⒉创业者是电子政务创新的“探路者”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激励下,中国已经成为创业的热土,大量的创业者、风险投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了巨大的失败风险,在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机会。在电子政务领域,特别是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存在巨大的商业创新空间,是创业者急迫希望进入的领域,也是市民需求最大、改进空间最大的领域。
恰当的制度安排和环境,将能够极大发挥创业者的价值。创业者对于电子政务创新的价值是全方位的,对于政府、企业和市民都能够带来巨大的价值,包括:①多方面“试错”,承担失败的风险,探索满足需求、符合市场要求的创新;②开发贴近市民需求的应用;③测试新技术的实用性;④集聚资源,把想法变成大事业。
⒊企业是电子政务创新的“合创者”
企业是信息技术创新的引领者,纵观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历程,企业一直是创新的引领者。在新一轮的信息技术创新浪潮中,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率先在市场中实现突破和商业化应用,然后逐步推广到政府应用领域。领先企业的创新水平来自于高效率的创新机制,能够在短时间内调动技术、资金、市场等多方面的资源实现突破。
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合创”机制,将能激发企业长期创新动力。通过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创新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企业深度参与电子政务创新的动力,更大程度地发挥企业的创新能力:①作为资源的整合者,组织技术、资本和专业服务资源;②引入企业领先的技术应用和商业实践,形成创新;③提供长期稳定有质量的服务;④降低政府财政负担;⑤倒逼政府改革,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⒋非营利组织是电子政务创新的“补全者”
虽然政务服务和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服务已经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化服务,但是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例如在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环境的维护、生态环境的监督等领域。在技术层面,大量的开放数据、开源软件、开源硬件和非盈利的云服务为非营利组织开展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适当的制度设计将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填补电子政务的空白区域,在政府和市场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提供有效的服务:①聚焦非盈利领域的创新和服务;②更好地利用开放、开源、免费等非盈利资源实现创新;③使民众的兴趣和社会责任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动力;④降低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支出。
⒌市民是电子政务创新的“投票人”
市民不仅是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也是参与者,互联网改变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单向服务关系,使市民有众多的渠道参与电子政务的创新过程,包括为政府提供好的创意和想法、反馈城市和社会运行的动态,不断帮助优化电子政务系统的功能等方面,成为电子政务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赋予市民选择权是加速电子政务创新最重要的机制。市民应该成为电子政务服务优劣的裁判人,创造条件让市民评判服务的优劣,以决定一个电子政务系统和服务的发展方向。
四、分类推进电子政务
“开放”意味着电子政务的发展不应由政府独立承担。可以认为电子政务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类公共物品。根据公共管理理论,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分为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类型划分可以指导电子政务服务提供方式的设计。根据公共服务提供方的侧重不同,可以将电子政务分为核心业务、监管业务和服务业务等三类。
(一)核心业务类——政府负责
核心业务类系统主要用于支持政务的基础系统和架构,由基础支持系统和核心系统构成。基础支持系统包括政府的OA,核心系统包括行政审批系统、审计等。该类系统属于电子政务支持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市场无法替代和补充,必须由政府来建设,政府可以选择向市场进行购买,适合典型的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
过去十多年的电子政务建设基本实现了核心业务的信息化,这是巨大的成就。围绕核心业务领域,电子政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应用新技术改善政府的工作,同时应该深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系统的价值,避免重复建设。
(二)监管业务类——政府为主、市场为辅
监管业务包括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运行监测等领域,这些领域是政府对社会履行的基本职能。由于这一领域的复杂性,政府监管并不能面面俱到,且即使面面俱到也存在政府失灵的风险,此时市场作为一种补充显得十分必要。比如,在环境监测领域,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是政府环境监测和实时预报并没有比市场以及第三部门做得更好,政府又不能放开不管,所以将市场和第三部门作为补充系统是最佳选择。这类系统可由政府为主建设,同时鼓励市场化的系统作为政府系统的补充。
这一类电子政务的关键是如何使政府能够很好地利用市场作为补充,传统的做法是通过对市场中已有的资源进行授权,比如授予市场中已有的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指定范围内的污染源。然而,这种方式使市场处于被动地位,不能提高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寻找一种既能提高政府利用市场资源的效率,又能使市场的创造力得以发挥的方式是当务之急,平台型政务为此提供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思路。
平台型的电子政务与传统的电子政务模式存在巨大的差异,在平台型电子政务中,政府是召集人、一个推动者,而不是公民行动的先行者;平台型电子政务可以利用多方资源,市场中的系统可以与平台进行连接,政府获得市场系统的补充,与此同时,市场可以获得政府的数据资源。
建设平台型电子政务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一站式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的要点在于整合多方资源,打破碎片化,与市场系统做到接口对接、网连网;而建立数据开放平台的要点在于可以使用社交网络来做。
(三)服务业务类——市场为主、政府为辅
服务业务类系统适用于教育、交通、医疗、社区服务等民生类公共服务,针对这一类公共服务,应该由市场负责建设具体的应用系统,而政府则应该提供基本的支持,比如数据、服务接口和基础平台。
这一类公共服务和公民生活息息相关,呈现出个性化需求和共性需求共存的现象。深入挖掘这些需求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日益兴起的电商、社区O2O等商业模式已经证明市场在这方面具有创造力;相反,政府不仅没有足够的创造力,而且也缺乏动力去提供这些服务。而作为市场想进入这一领域,却苦于没有足够的资源,在所有资源中政府所掌握的这一领域的数据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推进这一类公共服务的关键在于开放政府数据。
开放政府数据是实现市场参与电子政务应用创新的前提,推进服务领域进步的核心就是开放数据。政府要鼓励私营部门去创造政府不会考虑或没有资源创造的那些应用系统,而开放数据是促使私营部门能够进入的最佳路径。通过制定数据开放的规划和规范、建设数据开放平台、组织数据开放的应用大赛、为数据开放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以及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数据运营等一系列的工作,可以大大促进市场参与的动力。
五、构建开放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政府是构建开放创新环境的关键角色。构建电子政务的开放创新环境,就是要改变传统的电子政务建设思路,按照多中心治理和开放的原则,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打开电子政务的边界,在竞争的原则下,向内、向外提供创新的空间,吸引尽可能多的创业者、企业、市民参与到电子政务创新中;政府退到后台,转变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服务的提供者,鼓励市场和社会主体创新,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足够的市场空间和自由创新的空间,使参与各方通过合作可以获得预期的回报;同时,坚持契约精神保持政策的一贯性,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各方的利益;建立有效的创新反馈和倒逼机制,使创新者能够获得正确的评价。通过开放创新机制,吸引创新主体,激发海量创新,并快速淘汰错误的创新,使资源迅速积聚到最有价值的创新点上,以此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创新。
就中国电子政务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建议从五个方面着手,构建开放的电子政务创新环境。
(一)提升电子政务主管定位,掌舵创新大局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引领时代创新的步伐,作为信息技术与业务相结合的关键角色,电子政务主管所承载的使命和职能已经超越了信息化建设运维的范畴。提升电子政务主管的定位,承担电子政务创新引领者的角色,让其掌舵电子政务创新的方向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电子政务主管对于加速电子政务创新至关重要,应成为信息技术价值的发现者和洞察者,站在时代的前沿,发现信息技术对于政府的作用点和创新价值;成为创新技术的宣传者,让广泛的官员、企业和社会认知信息技术的价值;成为创新资源的组织者,创造机会,将政府、企业和市场各类主体组织起来参与电子政务的创新;同时,也要成为电子政务和信息产业协同发展的桥梁,实现政府和市场双重提升的目标。
此外,电子政务创新主管应当是一种组织机制,而不仅仅是一个岗位。这种组织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协调内部各方的行动形成合力,并组织外部资源加速电子政务的创新。
(二)对内开放,激发内部创新活力
内部创新对于电子政务至关重要,内部创新活力是电子政务自我演化的能力,源于自我改造、自我适应与升级的强烈需求以及为人民服务的组织价值主张。桑福德·伯林斯(SandfordBorins)通过对美国等联邦制国家政府创新案例的研究发现,“最常见的政府创新发起者并不是机构的首长,而是机构首长层下面的职业公共服务者,即中层管理者和一线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的创新热情、创新意识与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者之间的关系都会对政府创新过程产生影响。
许多企业正在探索对内开放的创新模式,例如海尔正在探索小微模式,努力将科层制组织模式转变成为平台型互联网组织,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持组织内部创新的活力。
电子政务推进内部创新的首要任务是对内提供试验环境,在信息资源、服务接口等层面实现共享,最大程度发挥现有系统的机制;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行政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在政府行政人员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与协同创新机制;并提供有效的创新资源,建立电子政务创新所需要的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技术支撑资源。
(三)开放数据,建立社会创新公共服务机制
数据是信息社会创新的基础,政府应该将数据开放作为与信息基础设施同等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开放数据对于经济社会的价值是巨大的,也是基础性的。首先,开放数据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开放性,改善政府治理,使政府与公众主动充分地互动,促进政府从单纯的管理角色向多元共同治理方向变革;其次,开放数据有利于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提升;再次,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激发大数据的创业创新,深化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应用,不断催生新的商业业态。
政府应当切实保障数据开放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财政资金;应建立多层次的数据开放平台,包括原始数据开放的平台、数据服务API平台、测试验证平台等服务平台,多层次促进各类社会主体增值开发利用;引入企业参与数据开放的运营,实现政企优势互补、盘活双方资源。
(四)连接市民,建立“大众点评政府”的倒逼机制
Web2.0带来了互联网的巨大发展,其核心特征是人人参与、所有人都是互联网内容的创造者。电子政务也应当拥抱“Web2.0”,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连接市民。“连接市民”并不是指简单意义上的允许市民访问政府网站,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保持政府与市民之间实时、双向、参与式的“连接”。
通过连接市民,实现政民有效互动,推进市民从“被动使用者”向“内容提供者”的转变,市民本身带来的创新、政府以市民需求出发的主动创新将有效推进电子政务创新发展,形成更加人本、更趋公平的开放创新环境。让市民作为“投票人”参与评价,以此形成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之间的竞争和倒逼机制,“筛选”优秀的电子政务应用。
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行动实现与市民的连接,包括:搭建电子政务的服务平台,强化服务支撑,将多种服务接入平台,为市民提供多种应用的选择空间;提供多渠道的服务,延伸实体服务渠道,拓展虚拟渠道,并实现线上线下结合;鼓励市民参与;健全评价机制,基于使用效果,持续主动优化;开拓创新渠道,催生新型服务模式。
(五)对接企业,建立城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各国政府都在创新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力求降低创新风险、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引入企业的最新创新成果,新的模式包括政府采购服务、竞争性的授权、PPP合作。其中PPP模式被普遍认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引入PPP模式,有利于引入企业在技术、资金、管理和运营方面的优势,加速电子政务发展,降低财政负担。
现阶段,城市级的PPP项目因为规模大、运营空间大等优势,更容易落地实施。城市级的PPP模式需要在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建立城市级电子政务PPP总体运营机制,在总体运营机制框架下,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实体、布局投资基金、开展项目分包等一系列的具体工作,以实现“总体有统筹、分块有担当、多方有收益”的共赢格局。(本文刊载于《电子政务》2016年第5期,作者:童腾飞,黄波,谢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