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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以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 破“信息孤岛”,江苏“三步走”

时间:2017-10-10 09:22:4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促进网

 随着“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已基本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阻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有形之门”正逐步消除,但一个个孤立的信息系统仍在影响服务效能、消解改革红利。相比“有形之门”,“无形之门”的负效应更大,政务信息资源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形成“数据壁垒”“数据烟囱”。

  按国务院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江苏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这是我省第一份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性文件,以最大程度便企利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按照路线图,我省将分三步打破“信息孤岛”。
  摸清底数,
  先整部门内信息系统
  时间节点:今年12月底前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按“先联通、后提升”的原则,最先一步是各部门的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
  10月底前,省发改委牵头,审计、网信、经信、财政等部门配合,省级各部门全面自查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
  11月底前,省审计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全覆盖,全面摸清底数,为系统整合共享打好基础。
  12月底前,各部门清理完成“僵尸”信息系统,包括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信息系统。省级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杜绝以处室等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
  在此期间,省发改委将牵头开展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梳理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逐步构建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协同对接,
  接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
  时间节点:明年6月底前
  省级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要及时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明年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在此过程中,重点建设完善“一网络、一平台、两网站”。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继续深化省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推动各部门涉密、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分别向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迁移整合;
  省发改委牵头,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
  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
  省发改委牵头,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作为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门户,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
  “推动政务信息共享,不是简单的系统对接,也不是政府部门间的‘体内循环’,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数据服务。”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方伟介绍,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等基础信息,首先在部门间实现无条件共享;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区治理、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作为重点优先实施共享。
  上下联动,
  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时间节点:明年12月底前
  信息共享是手段,业务协同是目的。明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数据交换体系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大数据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取得阶段性成果,真正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
  充分发挥“江苏政务服务网”作用,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改革,提高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我省将建立完善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包括数据采集、共享交换接口、多级共享平台对接、网络安全保障等。
  为形成倒逼约束机制,明年起,凡明确必须接入而实际未接入共享平台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同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集约化水平,避免重复投资。
  “政府部门已成为重要的信息数据生产、收集、使用和发布者,推动信息共享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今后要以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方伟介绍,评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成效,关键是“三数一率”,即系统整合数、共享信息数、协同应用数和系统联通率,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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