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现场发布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意见。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10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
泉州市发改委陈文堃主任首先代表泉州市营商办通报了2018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他指出,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聚焦企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领导带动、政策推动、项目拉动、典型驱动,聚力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了一批“痛点”“堵点”问题。泉州市中院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能自加压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卓有成效,实现领导有力、推进有招、工作有效、社会有感。
泉州市中院陈明院长在通报泉州法院2018年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中表示,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泉州市中院通过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等实施意见,从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严格司法三方面的具体举措,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现场还发布了2018年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及金融、破产、知识产权、打击金融犯罪等领域。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相关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泉州法院在涉营商环境案件审理中的裁判规则和司法政策导向。
据悉,《意见》分为六个方面共计26条,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方面,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良好营商法治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竞争开放的市场法治环境。
民营经济是泉州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最大的活力源泉,已经成为泉州经济的代名词。《意见》的出台,将全力助推泉州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积极“走出去”,推动泉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