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10月,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文件。为了给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区区委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营商环境建设2020行动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供“行动指南”。
实施五大工程
新动能引育中“打头阵”
滨海新区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引擎,在新动能引育方面,必须冲先锋、打头阵。预计到2024年,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5908家,“雏鹰”企业达到2000家,“瞪羚”企业达到200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达到100家,市级以上双创载体突破100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550家。
“今年我们在新动能引育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项目等多个维度深入研究、系统谋划,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杨茂荣表示,“新区将大力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及创新型载体培育工程,推动雏鹰、瞪羚企业‘微成长、小变大、大变强’;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发展工程,壮大各类规模产业集群;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工程,制定摸排转板计划,重点培育企业30家;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力争两年时间人才总量达到100万;实施招商引资协同工程,着力在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上实现突破。”
统筹升级营商环境
持续加温暖企服务
疫情发生以来,滨海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持续加温的各项“暖企”政策和服务,增强了市场主体扎根滨海新区、扩大投资的信心。
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堤介绍,《实施意见》包括3部分内容。在总体目标中,新区确定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即到2022年实现滨海新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实现营商环境建设国际领先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化海滨新城。在主要任务方面,新区围绕总体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产业环境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在保障措施中,新区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设11个工作专班,对营商环境建设进行高位协调,统筹推动。
“今后每年滨海新区都将依据实施意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年度行动计划,并以此行动来继续增强我们服务企业的意识,继续创新我们服务企业的载体,继续拓展我们服务企业的渠道,让滨海新区真正成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获利、居民受益的改革开放先行区,真正成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美丽新城。”贾堤说。
打造更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新区人民法院立足滨海新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共审执结案件19703件,位列全市第一。
“我们立足自贸区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强化庭前纠纷调解新思路,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执行’新战法。”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山说,“下一步,新区法院将持续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大方向,在能动司法、强化协作等方面积极作为,为滨海新区打造更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优化产业环境凸显新区特色
去年以来,滨海新区实施一系列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企业全周期面临的营商环境问题。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徐斐介绍,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2020行动计划中,电力报装环节、跨境贸易通关时间和成本等13个指标的量化目标为全国领先水平,不动产登记时间、投资项目审批等26处量化目标为全市最高标准。
“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不仅是替企业跑个腿、办个证这么简单,更需要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生态。这次的《实施意见》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四大环境基础上,增加了‘产业环境’的内容,这是《实施意见》最鲜亮的滨海特色,将进一步增强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徐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