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诸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解决老百姓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难题。近日,江西出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
年底前140项政务服务“省内通办”
江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工作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紧盯企业群众普遍关注的异地办事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丰富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所有“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要率先实现“省内通办”。
2020年底前,国家部署的第一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40项)实现“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2021年6月底前,江西梳理的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438项)实现“省内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建立健全清单化管理制度和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推动更多事项“异地办、就近办”,有效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等可异地办理
江西提出,聚焦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聚焦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以及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建立统一大市场等涉及个人和市场主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实现异地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异地办理”,严格按照国家“跨省通办”要求,扎实推进相关高频政务服务实现异地办理。在国家要求基础上,积极推动江西与人口重点流入省份开展深度“跨省通办”,鼓励支持各设区市积极与周边省份相邻城市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简化优化跨区域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手续,切实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
江西提出,优化政务服务“异地办理”模式。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应上必上”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务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面推行“收受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收件地”要按照办事指南等相关标准统一收件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证件材料原件,所收材料采用高拍仪等设备进行拍照上传,通过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流转至“受理地”(确需归档的原件材料可通过邮递方式邮寄至“受理地”窗口或以扫描件代替),推行证照在线核验和证明材料承诺制,办理结果实现邮递送达,切实提升跨层级、跨地域“异地代收代办”服务能力。对需要群众到多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面推动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多地联办”。要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政务服务大厅设“异地通办专窗”
江西提出,强化政务服务“异地办理”平台支撑。县级(含国家级开发区)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全省统一标识设置“异地通办专窗”,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园区。
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异地代收代办事项入驻“异地通办专窗”统一收件,及时流转、限时办结;能够全流程网上或掌上办理的事项,要部署上线至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专区。要加快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向基层延伸,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异地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要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监督考核、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满足“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数据需求。
统一政务服务“异地办理”业务规范和标准。省直各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牵头优化调整本业务领域“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统一异地办理服务方式,确保全省整体有序推进。要注重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基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业务要素,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严格落实国家“跨省通办”要求,强化与兄弟省份沟通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