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启动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工作,聚焦聚力高水平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省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首批试点项目聚焦政采支持绿色建材、采购需求管理等12类重点、热点改革事项,以试点地区点上突破牵引全省面上跃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试点工作将坚持依法依规、整体智治、全省“一盘棋”原则,牢牢把握“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实用实效”五个关键点,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以业务协同和系统共建共享为突破口,鼓励市县创新,注重总结提炼,丰富应用场景,通过“一地先行、全省共享”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系统功能需求集中管理,统一开发,持续推动迭代升级,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走向纵深,加快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监管、服务全域全程数字化、一体化。
据了解,第一批试点项目聚焦12个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重点、热点改革事项,具体包括政府采购询问质疑裁决管理、通用类品目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推进长三角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推广运用绿色建材提升建筑品质管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及数据应用管理、网上超市商品价格及质量管理、电子卖场竞价采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管理和政府采购预警监控管理。其中涉及的试点单位既有市级财政部门也有区县财政部门。浙江省财政厅还明确,将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和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项目特色、各地申报等情况,省级统筹安排,不定期公布试点项目及试点单位。
在试点内容上,《通知》从健全管理制度规则、共建信息平台功能、共享改革试点成果三方面作了部署。其中提出,试点单位要系统梳理政府采购制度政策执行情况和政采云平台功能升级需求,坚持依法依规采购,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吸收先进政府采购管理理念,构建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具有浙江特色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则体系。试点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动员各类资源,其他单位积极配合,政采云有限公司加大资源投入,配强配全开发力量,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政策功能,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工具应用,加快推动实现远程智能分析、实时动态监控等。试点项目应积极推动数据信息共享,统一标准规范,以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数据资源深度融合、互联互通、精准供给,推动跨系统、跨层级、跨区域资源共享调用、协同监管,以试点地区点上突破牵引全省面上跃升、以点状推进牵引体系升级,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全省乃至全国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
此外,《通知》还强调,试点单位要树立“没有领先就是落后、没有特色就是问题、没有用心就是懒政”的理念,强化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统筹试点工作规划,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各阶段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吸纳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进行集中破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第一批试点项目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浙江省财政厅明确,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指标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