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高度评价,为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法治建设持续加快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山西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省委书记、省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多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率先出台省级“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规划安排。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省级法治督察与省委专项考核相融合的“督考一体”模式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首批命名了3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有效发挥以法治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三无”“三可”要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省域“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4项指标跻身全国前列,成为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最快省份之一。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17000余项承诺事项基本实现“承诺即批复”。巩固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多数指标全国领先。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全省各市县已平均发布“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100项以上,18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启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精准推出“1+N”支持政策。成立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先行先试提供专门法律服务。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立法水平持续提高
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增强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出台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9件,在全国率先出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长城保护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等省政府规章15件,修改和废止省政府规章16件。全国首家以省政府文件出台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加强立法工作规范化管理。有效发挥立法基地、立法专家库、立法联系点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明显提升。
四、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决策质效持续提升
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把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述法、法治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核机构列席政府会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成为了常态,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594件,备案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153件,对历史遗留的4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备案审查,有力保证政令统一。省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理法律事务158件(次),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不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深入推进人口小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和灵石县探索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试点。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制定施行《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以基准控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对不予罚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
六、有效凝聚监督合力,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
省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11件、政协提案870件。推动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等行政复议决定575件。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监督,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全省184个“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07个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失信专项治理,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七、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持续改进
大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46.4万人次,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87万件,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聚力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举行“调解进基层”专项活动,累计调解纠纷12.16万件,调解成功11.94万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已统一行使本级职责,92个县(市、区)提前完成职能整合。扎实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了452件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加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成立全国首家信访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超过99.7%。
八、大力加强科技保障,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创新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合,实施“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发布政务数据共享清单1032项。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18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提升缴费便利度等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高标准建成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互联网+监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推出特色应用“审管联动”功能,初步完成5个市场监管领域的风险预警模型建设,金融监管“两系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率先突破的创新性工作举措还不多;二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协同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力量还比较薄弱。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全省中心工作,在产业转型、区域发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强行政立法,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五有套餐”配套办法,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