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提升政策整体效能,着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六强化”“六提升”,切实扎紧财政资金管理笼子,全面筑牢预算管理堤坝,牢牢守住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的底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一、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强化“四本”预算统筹管理;加强债券与其他资金、转移支付与本级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衔接。定期开展存量资金核查,完善收回使用机制。依法依规将预算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强化政策集成、资金统筹、资源集聚,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升标准量化能力。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审核“五个挂钩”工作机制,坚持“三保”优先顺序,健全支出能统能分、资金能增能减、项目能进能出的动态分配机制。完善预算决策程序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直达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转变投入方式,采取“政策刚性+基金弹性”叠加投入产业类项目,加强基金与相关政策配套衔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提升支出管理规范性。
三、强化规划约束,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战略任务规划,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基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对预算编制的指导约束。着力推进单位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贯通衔接,建立完善项目入库评审和内部审批机制,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将全省各地各部门纳入编制范围,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有效衔接。
四、强化提质增效,提升刚性约束能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实行预算指标统一核算管理,精准反映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强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严格按预算、按项目、按计划、按进度、按程序办理资金支付。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调整有机衔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既无经济效益又无社会效益的投入一律削减或取消。
五、强化风险管控,提升防范化解能力。除按规定配套的政策外,不出台要求下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政策。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客观评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加强对具有专项用途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加强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举债审批程序,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实行责任倒查、终身问责。
六、强化信息公开,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财税政策和预算管理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全面实施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制度+技术”手段,对财政资金全流程运行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双监控,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流程。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稳步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提升预决算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