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要求,切实压实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制定了《省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督导考评工作载体,建立“一册两表三单”,作为开展督导考评工作的重要工作载体和依据,并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一册”指重点工作任务账册(总台账),是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工作台账的汇总,以清单化方式通过信息化系统展现,涵盖了19个省级工作专班和13个市(地)工作任务、年度目标、配套措施、月度安排、成果展示、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等内容,总信息量达8万余条。
“两表”分别指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工作任务进度表。工作任务分解表共包含12个数据项,用于细化量化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对工作任务实行星号管理,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依照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形成本专班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工作任务进度表以“一册”(重点工作任务账册)相关数据为依据,及时反映省级工作专班、各市(地)工作安排完成进展情况。
“三单”分别指提示单、督办单、约谈单。提示单的主要作用是提示提醒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督办单的主要作用是警示责令工作事项推进滞后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省级工作专班或市(地)加快整改。约谈单的主要作用是书面告知工作任务推进严重滞后或者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省级工作专班或市(地)有关人员接受约谈。
通过建立“一册两表三单”,能够全面掌握专项行动总体工作安排,动态跟踪工作进展,准确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态势,精准定向督导省级工作专班、各市(地)落实落靠工作任务,及时纠偏提效,确保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