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临沂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庄会兴,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吕晓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尹相杰,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木楠向大家介绍全市财税系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部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临沂市财政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的有关情况。临沂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
在制度建设方面狠抓政策落实。为强化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广大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参与主体落实责任、执行政策,市财政探索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1+2+6”监督落实制度体系。1即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一条主线,2即以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为双向约束,6即以“信息发布规定”“备案数据采集制度”“主体行为信息公开”“履约验收规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加强网上商城应用”等制度文件强化落实,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了政策可操作性和落实效果。
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积极改革创新。经过近几年建设提升,全市各级财政已建立起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网、交易平台三位一体的信息化采购系统,实现了从“预算计划”到“发布公告”到“交易评审”到“合同签订”再到“资金支付”的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打造了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监管平台,首次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实时跟踪监测全覆盖。平台通过建立时间节点超时预警、采购文件规范审查备案等机制,切实规范采购行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分析、履约验收跟踪监测等功能,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问题早发现、监管无死角,实现了全过程实时监督,提高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化水平和综合效益。该项创新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在流程优化方面提高采购效率。从两方面着力优化采购流程:简化参与程序。对供应商社保缴费、中小企业属性等情况推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对信用良好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门槛;缩短供应商等待时间和资金回笼周期。要求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目前,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自中标公告发出到签订合同平均用时降至3.1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政府采购效率明显提升。
在信息公开方面改善企业体验。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注重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提前量和覆盖面,从2021年3月起,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全面执行采购预算、意向、文件、结果、合同、履约验收等信息“六公开”,支持市场潜在供应商更好地知悉政府采购的计划内容。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执行情况,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规范发布监管处罚信息,及时依法发布投诉处理、监督检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告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惠企政策方面降低参与成本。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专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优惠等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占比达到91.2%,采购金额31.39亿元;畅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担保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供应商专题业务推介培训会,为中标供应商利用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全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0.3亿元,融资规模位居全省第1,贷款518笔、惠及企业147家,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解决供应商融资难题。
在市场秩序方面维护公平竞争。对政府采购领域以入围方式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影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了专项清理,有效杜绝各种违反公平竞争行为。在项目备案审查环节,重点关注资格条件、评审因素设置等内容,促进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从源头上预防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在评审环节,率先在全省开展异地评审试点,并逐步延伸到全部县区,减少当事人对采购评审专家干预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
下一步,临沂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乘势而上、唯旗是夺,保质保量完成“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各项任务,不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