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动员会精神,省司法厅印发了《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若干措施》的通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明确,要聚焦制度支撑,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动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及时清理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聚焦法律服务,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企公证服务供给,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有力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聚焦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实施柔性执法,深化“减证便民”,强化法治督察,让行政执法更规范更阳光更透明。
《措施》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更多务实有用的创新举措。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为推动陕西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