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念好“定、立、护、守、惠”五字诀,释放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效能,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章立制“定”信。惠州市财政局印发“三个清单”,即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清单、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列出28项不良行为、37项主体责任和14项负面情形,分别明确违法后果和法律依据,严格划定政府采购领域“红线”,为加强信用管理夯实基础。
二是多方互评“立”信。惠州市财政局实施“一项目一评价”,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实现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之间的全方位评价,评价结果同步至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是责任评估“护”信。围绕2022年度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市直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估,随机抽选10个市直部门开展重点评估,将供应商信用记录使用情况纳入评估指标并通报评估结果,“以评促改”提高政府部门信用查询和信用应用的意识。
四是政策引导“守”信。惠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监管”告知承诺制,明确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切实引导供应商主动承诺、践诺。
五是创新模式“惠”信。惠州市财政局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转变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观念,以供应商信用核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