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创新提升举措,在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率、拓宽政策功能、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下功夫,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日照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聚焦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20多项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涵盖了政府采购的全流程,逐步形成了“1+N”的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为提高供应商满意度,日照市财政局建成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远程投标,在线发布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同时,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减收或免除履约保证金,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此外,制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南,畅通供应商救济“快车道”,并及时调解供应商反映的问题,引导供应商依法进行质疑、投诉,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供应商的理解与认可。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日照市财政局聚焦流程再造,压缩合同资金支付时间。要求中标(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让企业在中标后及时吃到“定心丸”。同时,开发并推广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实行智慧辅助评标。将智能评审系统模块嵌入评审流程,作为评审专家的必选流程,协助评审专家进行智能分析并产生评审报告。系统自2022年5月上线以来,已对2000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了智能辅助评标。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日照市财政局推进“政采贷”扩面增量。利用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契机,推广政府采购线上融资平台使用,引入市融资担保集团开展担保业务,在全省率先实行由市财政给予担保费全额补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贷款。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累计授信金额8.79亿元,惠及企业240家,单笔最高授信3000万元。鼓励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不低于45%,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预留比例不低于70%。2023年1-11月,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额12.1亿元,授予中小企业8.9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73.55%。
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日照市财政局聚焦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实行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的“六公开”,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预算单位于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将全年各部门、单位采购意向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集中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投标准备。2023年1—11月已累计公开采购意向2816条,意向公开率达100%。及时公示未中标(成交)原因。印发《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一并公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未中标(成交)的原因。开发运行政府采购智能化信息检测系统,在省内首次创新实现信息发布前智能自检、智能提示纠错、纠错后发布的闭环信息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合法、准确。系统自2023年6月4日上线运行以来,已累计纠正8991条错误信息。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日照市财政局聚焦绩效评价,印发《日照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规则》等文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选取市直部门2022年度30个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和20个社会影响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