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类别市场主体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出台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计划,试点“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竞争环境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执法导向改革、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改革、政务服务改革、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企业开办时长从24天到“一天办结”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以“企业开办”为牵引的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主动对标国际一流,不断推进减时限、减环节、降成本,为全国营商环境改革树立了标杆。
2018年,企业开办时长从24天缩短到5天,2019年从“5天全办好”提速至“一天全办好”。建设北京市企业登记注册门户“e窗通”平台,整合全部开办事项,将7个环节压减为1个环节。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开办成本降至0元。目前,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类别市场主体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全面进入“只进一门、只对一窗、一网通办、一天办结”的“开办e时代”。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主体登记“难堵痛”问题,创新服务理念,改革登记模式,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多项改革全国领先。2020年,全国首推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通过“互联网+信用承诺+形式审查”模式,建立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登记注册服务体系,形成了“承诺采信,践诺畅行,违诺必究”的放管闭环。2022年,在全国首个试点特色经营活动自主公示改革,充分展示个性化产品、推广特色服务,打造企业宣传免费“广告牌”。将电子营业执照打造为全场景电子政务服务通行证,经营主体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在30余个业务场景和自助服务终端上办理事项。2023年5月,电子营业执照北京专区在全国首批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北京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量达1.75亿次,居全国首位。
同时,在多个许可“准营”领域推行便利化措施。如在食品经营领域探索“云勘探”远程核查,全国率先推广规范化食品经营许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快速获证。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领域,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注销事项的“跨省通办”,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搭建市场监管部门数字服务平台,整合市场监管部门许可审批系统,实现食品、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等经营许可、资质认定“一口入、网上办”。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除特殊事项外已实现100%“全程网办”。
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共计抽查文件2千余件
近年来,北京市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影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堵点,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机制建设、发掘专业资源等方式,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先后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北京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目前,北京市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本着规范使用、动态管理、开放共享以及非强制性的原则,向市、区两级所有政策制定部门开放,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集中论证,为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专业资源支撑。2021年以来,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共计抽查文件2312件,对发现的问题已督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022年至2023年,两年间连续发布了《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北京市反垄断合规指引》,采取理论分析加模拟示例的形式,对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复杂问题进行解释、澄清、说明,可以有效回答经营者的反垄断法理解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助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截至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共围绕反垄断合规制度,开展培训指导750家次,提高了全社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试点“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明确65个综合监管事项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依据。出台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计划,试点“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以各行业主管部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综合评价为基础,将风险低、信用好的诚信主体纳入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现场检查。
推行“照单检查”“一码检查”,依托“京办”“综合监管e码查”小程序,对行政检查进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和内容,实现行政检查规范公开透明。
同时,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制定了覆盖49个部门260个行业领域的非现场监管行业领域清单。推动非现场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落地应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探索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餐饮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AI图像识别技术抓取餐饮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并以违规线索的方式,推送给企业负责人和属地监管部门。
探索柔性监管,免罚额约7.56亿元
2020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首家试点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明确了79种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及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2023年将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拓展至149项。
2022年,出台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项,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给企业自我纠错和成长留足空间。自政策实施以来,作出不予处罚案件16000余件,免罚额约7.56亿元。
此外,把解决好市民诉求、提高市民满意度作为服务和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对市民反映的诉求,注重收集影响企业发展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机制障碍。2023年,北京市场监管系统市民诉求解决率99.52%,满意率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