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修复受损信用、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市场竞争力、重塑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培训,通过平台讲解、数据分析,法规政策解读等方式,充分推动信用主体申请恢复机制有效落实,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环境失信惩戒措施和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更多环境违法失信后的不利后果和信用修复的重要性,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在履行责任的基础上,主动申请消除失信行为,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同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
二是依法依规修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对已履行完毕《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6家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一对一解答,解决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环保行政处罚信息,即违法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相关处罚企业,在满足三个月的最短修复期限且已整改到位的情形下,认真审核企业信用修复申报材料,指导企业通过“信用中国”门户网站申请信用修复,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主动靠前服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主动告知企业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条件和流程等内容,实现了修复服务前移,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引导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在信用信息修复过程中,积极指导企业按要求做好申请材料的申报,严格审核积极整改、规范运营等相关材料,帮助企业修复环境信用,避免因失信公示对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活动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下一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对企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开展信用修复,鼓励企业诚信经营,珍惜信用成果,营造诚信守法良好氛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