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贵州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作为法治贵州建设重大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统筹部署,以民法典有效实施助推全面依法治省
一是强化谋划部署。贵州省委、省政府将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纳入“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部署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设立推进民法典实施协调小组,建立优化指导监测评价机制,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印发全省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方案,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等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组织101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在线学法。开展民法典实施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近18万人参加培训。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将民法典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每年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校园、进赛事等系列活动。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全省1500余个乡镇(街道)开展宣讲。举办“民法典伴我行”知识竞赛、专题辅导、模拟法庭,编写法律知识读本,加强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各地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短剧、短视频、直播、案例解读等形式开展线上宣传。
发挥基础作用,以民法典有效实施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关联配套法规制度。紧扣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制定修订《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合同监督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一批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废止修订民法典实施涉及地方性法规20件、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发现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民法典平等保护原则,制定修订《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招商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审查办法等文件,加快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修改废止不平等对待企业、不合理设定罚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乱”整治,办理实事2228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三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强合同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等重点行业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强旅游秩序维护,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大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建成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规范执法司法,以民法典有效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民法典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范围和界限,民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印发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提示,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积极推进“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分类监管”等柔性执法措施。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4万件,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上升至85.34%,侵犯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被依法纠正。二是加强民生执法司法。及时回应社会民生关切,在食品药品、线上消费、金融服务等11个领域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对各环节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和风险治理。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工作,依法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4.26万件、合同纠纷案件168.8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2.21万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0.64万件、继承纠纷案件6341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1.09万件、讨薪1.9亿余元,办理涉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支持起诉案1300余件。三是提升办案质效。创新运用“堂屋说事”“山歌审判”等方式,将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融入审判管理。2025年,12项设有合理区间的民商事审判质效指标均达标,其中7项优于全国均值。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涉民法典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9万件,作出不支持监督9549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14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839件。办理涉经营主体、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621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69件。对执行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143件。
筑牢法治根基,以民法典有效实施有力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法典实施支撑和规范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民主法治与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旅游和产业发展等多元融合发展,形成贵州特色民主法治示范带。将民法典宣传实施融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重要内容,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2个,省级1709个,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探索与实践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4.6万余名。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民法典定分止争功能,出台《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意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综治中心1249个。全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9万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1.1万人,调解矛盾纠纷120.8万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调处信访事项3.06万余件次。三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注重发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推进民法典实施作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510个,城乡居民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合同、侵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137.77万余条涉及民事类咨询问题提供解答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全省现有律师2.1万人、仲裁员1303人、公证员337人、司法鉴定人9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