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国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与问题。(人民网)
20多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总体上有所进步,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依申请公开逐渐规范。但也应看到,社会各方面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度在提升,期望也在提高,既要“看得见”,更要“看得懂”;既做接受者,更要做参与者;既看政府公布的,更想看自己关心的。面对新的需求和期待,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升级版”,廉洁政府建设需要在一个更加阳光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还存在着两个“不对称”,一是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政府公开信息的供给存在明显的不对称,二是政府要求百姓提供的信息和政府自身能向百姓公开的信息不对称。政务公开的不完善,容易导致国家出台的一些方针政策、重大措施不能为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甚至造成一些群众与政府之间出现误解误判。
如今许多普通民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开证明的遭遇,以至于“我妈是我妈”式的奇葩证明,很大程度上都是由部门数据割裂造成。利用数据开放来打造政务公开的“升级版”,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除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公众开放之外,另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是各个部门之间由于条块分割造成的“信息孤岛”效应。
信息化时代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政府应转变传统观念,顺应时代潮流,着力打造‘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数据开放是在传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向前迈进的一大步。传统的信息公开是逐个申请,老百姓申请公开什么,政府给什么,没有申请,政府就难以主动供给。而数据开放则是主动将数据推送,公众需要的信息已经包含在公开共享的数据集里,供公众按需自取。
信息公开的内容越来越多,面越来越广,舆论随之会将关注点转向信息的质量,而政府决策的产生过程,显然是政府信息质量的突出部分。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的同时,各地政府开展过程性信息公开的能力建设也刻不容缓。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它无法靠一项自上而下的命令或文件迅速完成,它需要各地和各部门官员勇于承担责任的履职态度,需要他们全面把握信息的视野和应对媒体诘问的能力。
列宁曾说“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加强对信息的整合、共享与利用已经成为新时期信息资源管理的关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需要先进技术条件,还要有力制度保障,更离不开追求政治清明的思想观念。简言之,公开不公开,关键在落实。让透明阳光一点点透进来、照开去,廉洁政府的前行之路将越来越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