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助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黑龙江省司法厅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守法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治保障,运用法治力量打出“组合拳”,助力龙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行政立法。推进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推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明确医保基金筹集和经办中的便民利企规定。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业执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强化和提升此领域执法监督效能。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全面推行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推进涉保理赔司法鉴定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维护保险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印发《关于就“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的通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在省级层面建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了哈尔滨金融仲裁院和牡丹江金融仲裁院,建立了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和绥芬河国际商事仲裁院,在全省13个市(地)、12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积极推动商事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国际商事纠纷,黑龙江仲裁在东北亚区域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为服务保障发展龙江冰雪经济,在全国率先开展冰雪旅游冰雪体育仲裁工作,着力构建“冰雪+仲裁”协同发展格局。联合省工商联制定出台了服务民营企业“十大机制”,落实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精准有效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主动服务企业防范应对法律风险。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质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成立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员名册。强化公证业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上半年办理知识产权保护类公证436件。
提升民商事纠纷解决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调动律师、公证、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司法行政资源,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截至7月25日,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3031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948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400余名执业律师组成的专家库,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7×24小时全时空法律咨询服务。上半年累计为群众提供免费来电咨询17余万通,群众满意率99.6%。
提升人才和劳动力吸引力。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07件;农民工受援人数1095人;讨薪金额或避免经济损失1455.19万元。发挥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