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壁垒攻坚(打破信息壁垒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先易后难、统一标准、建立机制、充分共享”原则,按年度分步实施,通过建设“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全力打通“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推进市级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统一的信息应用网络,促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市标准统一、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
市大数据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摸清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底数,进一步完善集中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进部门“僵尸”系统清理,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等“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大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与开放渠道;制定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推动标准应用工作。
《方案》提出三项举措:一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对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计入营商环境考核分值及市机关绩效考核分值。对责任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由营商环境监督考核办公室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二是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把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列入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程,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行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机制,对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项目建设,不予审批、不予安排运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