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顺应改革潮流,紧拥“互联网+”,着重建设了市区政府采购网上统一平台,并整合电子政务和政府采购平台,使运行于政务内网的管理平台和运行于互联网的采购操作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和交换,形成一个统一、高效的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转变。
统一市区两级操作运行
早在2007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开发了面向全市集采机构的“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实现了市区两级操作平台的统一运行管理。2015年,该平台新增了采购合同管理、网上商城、评定分离、数据共享、分析及决策等模块功能。
该平台设置了规范的操作流程,自动接收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采购项目立项、采购方式变更、项目需求方案、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标书答疑等环节和文件进行留痕,并反馈给采购监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异常报警、异常处理等主要功能。
通过电子行政监察系统,监管部门可实时发现采购各环节,尤其是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并及时纠正处理,同时实现对集采机构的绩效考核管理。
电商模式破解实践难题
针对部分通用类货物采购中存在的质次价高等问题,2014年4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通用类货物采购中取消原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并引入电商采购。
电商采购具有以下特点:平台主要功能融入“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增设开发网上商城模块,统一规范管理,实现向“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采购模式的转变;增加主流电商数量,实现充分竞争;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采购价格实时刷新、实时比价;对集中采购目录内20种品目商品实行电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不再限制采购渠道,给予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建立与市场同步的信用评估机制,让采购人买到真正可信赖、质优价廉的商品。
“互联网+”促管理模式转变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运用“互联网+”理念,实现电子政务和采购操作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的转变。
一是有利于实现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不仅采购信息在网上公开,采购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供应商及集采机构各方的行为,也都在网上留痕。
二是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据统计,2003年至2013年十年间,深圳市区使用统一平台采购的规模已达1466.28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68.78亿元。
三是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将原来各自为政、分散的采购链条串联和统一起来,操作简便,效率提高。同时,该系统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实现了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资金管理的链接,实现了有关部门的网上监管。
四是有利于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不仅做到了采购信息公开化、采购流程自动化,也实现了人员分开操作和内部制衡,评标专家网上独立评分,系统自动生成评标结果,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