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创新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18年年底,依托全市统一审批平台,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窗口受理人员“一专多能”
调整优化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能,充实 “一窗式”改革窗口综合受理人员。从驻厅部门现有全额事业编人员中择优挑选40人随编制划转到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考试、考察,从驻厅部门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中择优选取25人,补充“一窗式”改革相关辅助岗位。根据改革要求,梳理“收件说明”“材料要求”“样表模板”等事项要素,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各项功能。根据“依业务设窗”要求,按照“市场准入类”“投资建设类”“社会事务类”对新进人员进行综合受理岗前业务培训,提升窗口综合受理人员“一专多能”素质。
关联事项“一链办理”
对照 “企业设立开办和开设宾馆超市”“户籍管理和车辆驾驶人证照办理”“民政救助和养老机构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和餐饮”“社保缴纳和劳动就业”“教育”“文化”“汽车修理”“公证办理”等民生领域,深化关联事项业务融合,将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组合,形成“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
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形成“一链办理”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
依据确定的“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各事项链条中的实施要素,制定全链条审批清单,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加强“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准确的咨询解答和优质办理指导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加快各层级、各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实施人社、公安、国土、公积金4个部门的5个专业大厅与市政务服务大厅的互联互通,5个专业大厅统一纳入审批平台监管,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各部门实行存量证照入库。围绕“一次办好”目标,全面推行以“一号、一门、一窗、一网、一次”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集成服务。
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将手机移动端办事作为政务服务未来发展方向,选取与群众关系密切、量大面广的30项常办事项集中重点突破,强力推进。逐渐形成以政务服务大厅(实体端)为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手机办事APP (移动端)、自助办理机(自助端)为支撑的多种办事渠道并存的“四端”办事新格局。
实施贴心帮办“一次办结”
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完善镇(街道)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升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水平,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城市社区和中心村延伸,年底前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多数中心村。发挥镇、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对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公开帮办事项清单,根据企业和群众意愿提供帮办服务。通过预约、轮休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针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房地产交易等业务,市级及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实施“5+1”工作日模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变审批事项“多次办”为“一次办”、“多头办”为“一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