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获悉,2020年,海南要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发布并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行动计划,以实际获得感为导向,服务绩效由企业来评判、用国际标准来衡量。并从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实行“企业联络员制度”等八大举措继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2019年海南在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善方面,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制定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实施商事登记“全省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新增市场主体24.44万户、增长70.8%。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海南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15项功能全部落地运用,并纳入离岛免税等特色应用、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均压缩一半以上。制定实施更加开放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条例。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年度任务。
同时,减税降费是优化海南营商环境的重头戏,在过去的2019年里,海南减税降费119.1亿元。
2020年,海南要紧扣自贸港建设需要,一是要把政务活动充分纳入法治化轨道,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二是不断优化、完善、扩大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凸显海南特色。三是加快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四是增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与绩效挂钩,在具备条件的园区实行企业联络员制度、“企业有事政府跑”。五是继续推广极简审批,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六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产权保护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七是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包容审慎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八是创新面向企业的财政金融服务机制,加大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力度,筹建省级融资担保公司,发挥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