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发布通告,明确自10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地方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化繁为简,只找一家!以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改革后统一由省市县三级政府管辖,并以本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此次改革的核心,就是将原先分散配置在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本级政府统一行使,打破以往的选择性模式。改革前,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同级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之间选择其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以教育部门行政处罚为例,当事人如不服南京市教育局处罚,有两种申请行政复议渠道:省教育厅和南京市政府。改革后,南京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沈国新表示,原先的架构虽然符合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功能定位,但多头复议容易造成办案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影响行政复议公信力。
近3年,我省年均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超万件,行政复议已成为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的公平与统一。”沈国新说,改革后,案件经统一受理、审理、决定,特别是案件裁判尺度相对统一,有助于形成一套职权法定、分工明确、关系顺畅、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今年1月,如皋市在全省先行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如皋市民周军(化名)是第一批享受改革“红利”的人。1月6日,他向如皋市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说自己被市民高强(化名)殴打,如皋市公安局江安中心派出所对高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周军是残疾人,他认为该处罚并未考虑被打者是残疾人。案件进入流程后,复议机关及时与派出所沟通,并指出派出所存在适用法律不当问题。周军说:“这次复议只用了3天,被复议的派出所主动纠错了。”
在保障办案质量前提下,如皋市对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涉案金额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等类型案件,规定适用简案简办程序,要求案件承办人30日内办结。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作出复议决定,实现案结事了。截至9月29日,如皋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为53.6%,调解率为38.4%,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8.2个百分点、10.4个百分点。
目前,南通市所有县区已率先完成行政复议职权集中。改革后,南通各地复议案件数量呈现快速增加态势,比如,1-8月,通州区收案53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30.43%;启东市103件,增加128.89%。“这说明,改革举措让群众更主动、更便捷地申请行政复议了。”南通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沈锋说。
“通过改革,将逐步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倒逼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全面促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沈国新说,我省将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涉案行政行为违法或有重大行政过错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为保障改革后案件高效办理,我省将积极推进“智慧复议”建设,形成统一的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库,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行政复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