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商丘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厘清部门责任, 创新监管方式,注重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为强化和创新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提升了全市监管服务效能,助力创优营商环境。
数据赋能,化繁为简。按照“谁监管、谁录入”原则,要求市直各部门将涉及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业务数据及时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归集多部门、多行业监管数据,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监管“大综合”,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优化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
强化督导,提质增效。为加快“互联网+监管”工作进度,商丘市多次召开推进会议,明确时间节点,建立监管行为数据实时录入和监管信息实时发布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完成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梳理各部门事项覆盖情况,并通过每日跟踪开展进度、每周定时提醒、每月定期通报、每季进度剖析,努力实现各部门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推动“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常态化。
截至目前,全市27个市直部门和9个县(市、区)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子项事项22434项,子项覆盖率81.71%,主项事项5284项,主项覆盖率98.32%,“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居全省第一,位于全省第一方队。
下一步,商丘市将把“互联网+监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底数清、数据准、更新快;持续做好监管行为信息的动态维护,确保各部门、各行业监管系统数据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同步;不断提升监管业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助力政府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