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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二十八条

时间:2023-04-07 16:02:06  来源:沈阳新闻综合频道  作者:促进网
       为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市政法系统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己任,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向社会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八条承诺:
  一、市委政法委(4条)
  1.强化涉企司法保障。坚决惩治破坏法治环境的行为,开展涉企、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协调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专项监督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出台实施《沈阳市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评查办法》《沈阳市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认定办法》等制度文件,设立负面典型曝光台,坚决“纠正一批案件、问责一批人员”。
  3.主动助企纾困解难。做优“首席服务官”、“项目管家”等特色品牌,定期开展“政法系统与商(协)会企业面对面”、“营商下午茶”等服务活动,倾听市场主体需求和声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坚持数字赋能,搭建市级政法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化3个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平台。
  二、市法院(7条)
  1.深化诉调对接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解纷力量,重点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强化与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行政调解和保险、医疗等行业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衔接机制,确保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20%以上。
  2.解决超审限案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运用实时查询跟踪、临近审限预警、点对点催办督办等方式,实现全市两级法院较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1%、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提升2%,严防案件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3.提升执行质效。开展涉企案件执行难和执行款返还专项行动,确保两级法院2023年执行款无法定暂缓发放事由的到账15个工作日内依法返还率达到100%、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0%、执行结案率不低于80%。
  4.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审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进度,强化对科创企业扶植。
  5.落实胜诉退费机制。强化诉讼费退费保障,将诉讼费退费纳入部门预算,规范“一案一人一户”案款系统自动退费程序,升级诉讼费全流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胜诉当事人自动无差别及时退费。
  6.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在“信用沈阳”网站上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惩戒,把失信惩戒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实现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
  7.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分案使用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管理办法,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基层巡回授课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三、市检察院(5条)
  1.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强化对“减假暂”、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实现监督立案率和监督撤案率均达到85%以上,减刑、假释实质化审查率达到100%。
  2.拓展法律监督途径。聚焦“久侦不决”“久审不结”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挂案”“积案”等顽瘴痼疾清理专项监督,通过口头瑕疵通报、书面纠违、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为市场主体卸下负担、消除顾虑。
  3.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沈阳知识产权检察室,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打造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规范有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质效。
  4.扩大企业合规范围。对于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改革案件范围和条件的犯罪行为,主动启动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健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
  5.延伸法律服务。精准服务企业,广泛开展检察官进自贸区、进产业园、进协会、进企业“四进”活动,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企业提示风险,定期为企业解决法务问题,每月走进高新技术企业普法宣讲。
  四、市公安局(7条)
  1.完善接处警反馈机制。依托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常态化“数据研判+网上巡查+执法预警”执法巡查机制,全面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做到行政案件受案回执、刑事案件立案告知送达率达到100%。
  2.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击网络犯罪人数同比增长不低于20%。
  3.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对民营企业家及企业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优先选择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降低案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4.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铲除“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5.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加强对大型企业、银行金融网点、商业街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切实净化周边秩序,为全市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6.开展企业护航活动。不断深化“警企营商论坛”活动,建立完善走访联系直通、协作联动直达、监督联络直办的“三联三直”工作机制,每月宣传公安机关惠企服务措施,集中解决企业实际难题,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定制化”服务。
  7.提供便捷交管服务。组织车管流动警务车为企业员工提供上门服务,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10处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堵点、事故多发点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五、市司法局(5条)
  1.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跨市协作,有力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最后一公里问题。
  2.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互评和同堂培训机制,在全省树标杆做示范,切实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办案能力,主动转变司法作风。
  3.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楼宇”、百项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等专项活动,通过推进智能化服务设备应用、设立公证和司法鉴定联系点等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
  4.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让行政机关“关键少数”出庭又出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5.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长效化,建设市级法治公园,规划建设“宪法广场”,推动各区县(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覆盖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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