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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打造“四度”政府采购:提高采购主体履约诚信度

时间:2023-05-30 09:20:58  来源:通辽市财政局  作者:促进网
       今年以来,通辽市财政局围绕打造“诚信采购”品牌,坚持以创新思维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印发了《通辽市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实现“强化理念、融入流程、优化机制、提质增效”,营造诚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降低交易成本,完善诚信建设“有温度”
  随着《方案》的印发,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从证明制正式转向了承诺制。供应商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仅需作出自身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即可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要准备的资料特别多,比如纳税证明、社保证明、财务制度证明等等,不仅多,还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规范、有效的。现在只需要签署承诺函就可以了,毕竟我们自己对承诺负责嘛。”通辽市绿云信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以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承诺函代替证明材料,降低了供应商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因资格审查资料准备不齐全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概率,从而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更多有效竞争、公平竞争的机会。
  规范主体行为,提升诚信监管“有尺度”
  “双向承诺”即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前,分别就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相关政策和供应商资格等方面做出承诺。这既体现了交易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也彰显了权利义务相互依存的法律关系;既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有了‘双向承诺+信用管理’,让我们更加明白了‘一诺千金’的含义,这对明晰采购各方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通辽市教育局采购项目经办人表示。
  强化信用管理,推进诚信践诺“有力度”
  通辽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双向承诺+信用管理”有效运行,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严格界定信用承诺制失信行为。对于作出虚假信用承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一方面是为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信用机制,把采购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失信成本;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的前提下,能够进一步落实采购主体人责任,提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便利度,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通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表示,承诺制可以让供应商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同时创建良好的信用体系、环境。
  通辽市财政局将以“诚信采购”为出发点,带动全市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凝心聚力,守信践诺、主动履约,共同致力于通辽市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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