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市“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聚焦保障度、便利度、专业度、满意度“四大维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提升司法政策保障度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改革导向,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坚持“零容忍”,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9件456人。
二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两都”建设,激励创新创造的职能作用,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22件,发布“潼关肉夹馍”“河套王”等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优化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建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效能;召开破产案件联动专题会议15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聚焦提升解决商事纠纷便利度
紧紧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着力破解商事纠纷诉讼周期长、司法成本高等难点堵点,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一是拓宽解纷“新路径”。广泛应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畅通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渠道,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全市诉前调解案件数量达37867件,调解成功3030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9.35%,比去年提高3.42个百分点。包头法院开创的“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批示,并作为专项工作亮点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
二是算准诉讼“成本账”。强化案件流转跟踪管理和节点管控,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审判平均用时、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大幅缩短。
三是把牢案件“质量关”。通过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司法数据会商机制,实现从“管住案”到“管住人”再到“治好院”的整体跃升,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案件管理、审判监督指导和全员考核等工作;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政策把握、业务指导、司法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司法审判质效双提升。
四是用好智慧“强引擎”。实现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全覆盖,完善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强化案件全流程网上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三、聚焦提升办理破产专业度
紧紧围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专业化。
一是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深化破产审判体制改革,挂牌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上线“包法破产智审云平台”,推动破产案件降本提质增效。
二是发挥重整和解功能。建立完善重整识别、预重整快速审理机制,及时甄别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危困企业,依法导入重整、和解程序,助力包头建工集团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巧妙化解债务4.5亿元、执行案件近200件,帮助179名在职员工和500多名退休职工稳住“饭碗”。
三是强化“无产可破”资金保障。设立破产费用援助基金并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无产可破、三无企业、“僵尸企业”等案件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问题,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四、聚焦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全市法院坚持以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服务保障企业健康经营发展。
一是高位统筹、协调联动。建立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制定服务企业包联台账、召开“包你放心、法安鹿城”系列优商恳谈会、举办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智慧融合、高效服务。畅通线上线下立案通道,发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等线上平台作用,提高网上立案率,2023年全市法院民商事一审网上立案率达到88.80%,切实让企业在诉讼服务体系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享受到诉讼便利。
三是畅通渠道、专案专攻。创新财产保全全链条服务模式、建立“容缺受理”立案机制、落实危困中小微企业缓交、减交诉讼费司法救助措施、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涉企诉讼“三优先”服务流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之暖企助企”百日攻艰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企案件3013件,执行到位13.97亿元。
四是激活末梢、凸显特色。充分发挥派出法庭、法官工作站根植群众、贴近企业、了解民情的优势,石拐区法院“夜间小法庭”、达茂旗法院满都拉“口岸法官工作站”相继成立、高新区法院推出涉企服务法治体检,各基层院以接地气冒热气的形式打造涉企服务最强“天团”,助力中小微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