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以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31.8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位居全省第二,新建和续建签约额500万元以上省外项目706个,引进到位资金561.9亿元,增长54.6%,连续16个季度获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和进步奖。
——以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酒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注重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提出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300余条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采纳修改率达到100%。开展市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工作,对2部规章中6项罚款事项,以及1部规章中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罚款事项提出修改建议,从源头杜绝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发生。全面落实《酒泉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酒泉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集中法治力量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对收到的投诉问题全程跟踪督办,对不属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受理范围的,列入法治建设工作督办处理,对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合同纠纷类投诉举报事项移交法院诉调速裁。今年以来,调解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4件,涉案标的2100余万元,案件的快速审结受到企业认可和好评。
——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实行“减证便民”“一窗受理、集中办理”等惠民便企审批事项,企业注册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三大类33种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申领实现“秒批”,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核准、备案各类项目1551个,同比增长26.5%。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先照后证、双告知”改革,企业群众满意率巩固在99%以上。全市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平均时间为1.01个工作日,企业全程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了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改革目标。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1件,助企融资29.12亿元。在全省率先设立“亲清营商环境服务站”,为2200多家企业帮办各类前期手续9028项,项目并联审批率达到77.4%。全面落实“包抓联”“六必访”“酒泉企业家日”等制度,营造了“亲商、重商、爱商”的浓厚氛围。
——以公正公平的司法审判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酒泉市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优化提升、酒泉市营商环境解决商业纠纷指标优化提升等工作方案,持续规范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今年以来,酒泉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5865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3963件,一审案件4380件,涉企民事一审结案率达到81.5%、二审结案率达到89.9%,买卖合同等9类常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均位于全省前列。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庭,共登记立案2093件,同比上升0.48%,民商事网上立案按期审核率达到100%。畅通“府院联动”机制,对债权债务清晰、破产资产体量小、便于处置的简单破产案件依法适用简易或快速审理程序,努力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47.3%,平均审理天数位居全省第四。
——以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下大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量化了35个行业2735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12210条,梳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清单583项,并面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动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8个主要执法领域142个行政处罚事项积极推行说服教育、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在全省率先搭建起“1+1+N”行政复议便民便企服务网络,依托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便企接件点”,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绿色通道和快立快审快结,开辟了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专门通道和“就近办”的申请渠道。
——以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助力园区企业发展15项措施,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法企共建”“万所联万会”“检察护企”“检联商会”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29个,走访各类民营企业199家,开展法治体检229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22份,审查并修订完善合同3241份,化解矛盾纠纷219件,33家律师事务所与8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问诊”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对症”药方,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检察机关建成“检联商会”工作联络点17个,联合签订《检察院工商联商会共建实施方案》《检联商会共建协议书》,为企业提供更多元的法律服务和更完善的法律保障,充分保障了民营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