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紧扣国务院 “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全省 “三个年” 及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 “三盲一共享” 评审改革要求,通过 “制度创新 + 数字赋能” 双轮驱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改革,在全省首创框架协议采购与远程异地评标融合模式,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样本。
数字建设为笔,绘就阳光采购新图景
榆阳区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路径,在集采购领域大力开展电子化交易改革,率先在全市实现全流程、全项目电子化交易,推动政府采购迈入数字迭代的新阶段。
如今,供应商可全程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制作电子标书、参与远程线上投标,整个过程 “不见面、零跑腿”,彻底省去了纸质材料打印和差旅等各项开支,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参与成本。采购流程从需求委托、文件制作到评标归档均实现线上操作,数据实时流转、档案电子化管理,显著提升了采购效率。借助大数据监控和全流程视频留痕技术,实现了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的 “地域隔离”,有效防范了围标串标、信息泄露等风险,让交易过程全程可溯、透明公开,为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自榆阳区政府集中采购实施电子化交易改革以来,已累计完成交易项目 175 个,成交额达 2.7 亿元,节约财政资金 558 万元,仅在纸质标书制作方面就为供应商节省成本 95 万元以上。
政策落实为翼,助力企业发展添动力
榆阳区通过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惠企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 年,全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比例达到 65%,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在政府采购中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在评审环节,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顶格按 20% 执行,让小微企业在竞争中更具优势。
在付款环节,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且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切实保障了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同时,大力宣传推广 “政采贷” 政策,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文本中注明融资政策、银行信息等内容,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据统计,已累计为 72 户中标企业投放资金 3860 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评审模式创新,激活营商环境新动能
榆阳区积极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先后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成功完成两起远程异地评审项目。
通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不同区域的专家借助网络即可实时在线协同评审,无需再进行长途奔波,不仅缩短了项目周期,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还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这种模式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专家资源、信息资源的跨区域共享,为榆阳区引入了更丰富的评审经验和专业视角,有效避免了利益关联和人为干扰,提升了评审质量。此外,远程异地评标还有助于促进区域间公共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