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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欧互联网政策有何不同(上)

时间:2016-04-21 09:41:01  来源:文化纵横  作者:
          一、信息时代的竞合特点
         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把国家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创新导向、财富导向。对中国而言,前面两个阶段都行将过去。由于在完成财富积累之前就迎来了减速期,面对想象力竞争的新态势,必须转入创新导向阶段。
         围绕创新“霸权”的中美竞争已经拉开序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显示,在专利申请件数方面,中国在2011年超过美国,此后稳居全球首位。但在得到承认的专利件数上,美国仍占据优势。在研发投入方面,2009年时中国已经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仍严重不足。在由量到质的转型中,中国必须发展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服务,并将其培育为新的增长引擎。
        另一方面,当代的思想家,仍然沿袭国家的视角来观察国际生活的运转。而事实上,国际舞台的主角已然发生变换。一个事实上的“网络国家”(Netstate)正在崛起,威胁着现有的民族国家。今后几十年,我们将会看到民族国家进行一场激烈的但可能是徒劳无功的战斗,企图对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单一的全球互联网施加控制。
        1576年,法国律师让·博丹在他的《共和六书》中首次提出“主权”概念,这个概念后来被民族国家接手,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达于顶点。二战以后,这种主权理论开始走向衰微,例如,博丹当年将对金钱、信用和财政政策的控制列为主权国家的三大支柱之一。但全球化经济早已发现了主权国家的“阿喀琉斯之踵”,可以在瞬间给任何国家造成经济地震。可以说,在全球共同体内,很多中国人所理解的主权的对内和对外方面的绝对性既不符合实然,也不符合应然。主权除了对外向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全球公民社会组织转移,对内也在向地方政府和民间组织转移——国家主权在现实生活中正开始走向真正的多元化。
        互联网的出现令主权更加复杂化:网络促进相互依赖,数字革命要求国家政府间彼此合作,无论在制定国内或是国际政策的时候都如此。
        二、信息空间中的大国
        在这里,我们借用马克斯·H·布瓦索提出的“信息空间”概念,来帮助理解当下国家间的技术竞争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国家实力动态变化。“信息空间”概念描述了知识和信息在数据化后获得了巨大的流动性,在事实上改变了社会规则,和现实发生剧烈冲突。我们使用“信息空间”的概念是以其展现未来的社会图景:一方面现实空间所有的人、财、物、行为都终将会越来越多地迁移到网络空间中,形成巨量的网络数据和映射关系;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信息将以数据的形式构建新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沟通,通过对数据价值的挖掘提升现实社会的运行效率,从而深刻影响现实社会。
        信息技术的每一次变革都会带来产业变革,而这一变革的核心力量是数字信息的规模。据IDC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数据总量突破了ZB大关(1ZB约为1万亿GB)。2011年,产生与复制的信息量超过1.8ZB——在5年中增长了9倍。而在2014年的报告中,数据增长的趋势进一步明确:“由于物联网,数字宇宙每两年翻一番,2013年到2020年数据量将增长10倍,从4.4万亿GB到44万亿GB。”数据数量的增长带来了对其价值的重新认知。拥有海量数据的平台企业代表了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
        信息的价值被重新挖掘塑造,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重心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软件和服务业:从inside到outside(从重视产品到重视生态环境);从scale up到scale out(从纵向扩展到横向扩展);从关注设备、软件到更关注数据;从赛博空间(cyberspace)到人机物三元融合世界。
        2012~2013年,移动互联网兴起,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硬件不仅打破了原有PC对于网络使用的空间限制,还带来了更丰富的个人数据生产和传输,并由此推动了O2O商业模式的兴起——将线上行为与线下消费直接联动,越来越多的实体产业从接受网络支付开始慢慢被重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走向网络化和智能化,产业链重心也从制造业转向数据和信息内容本身。
        此外,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快速打破了行业间的隔阂,互联网平台企业借由数据向传统产业不断输出影响力。信息技术与医疗、教育、金融等行业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出新型应用,引发商业模式变革。在这一背景下,各国纷纷提出信息政策,寻找国家未来发展的驱动力量。在后文中,我们将试图从平台和国家战略的角度解析当前信息空间竞争的主要格局,从而把网络的今天与明天连接起来。
        当数据化的信息开始流动起来,速度、数量、内容的爆发性增长形成了一个“全球网络生态”,而互联网企业则是这种“全球网络生态”的具象化形态。当下信息空间的主要发展动力就来自于此。
        平台型企业并不是信息时代的首创,但是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将这一模式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我们从制造业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形,例如波音公司把一架飞机分解为无数零部件和模块,交给供应商生产,甚至让供应商参与零件与模块的研发,而自己则成为一个设计和系统集成的平台,其核心能力体现在对系统和流程的设计、控制和优化。在信息技术时代,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对这一模式加以提升的重要标志是,其整合能力已经突破了单一生产链条和产业的相关性屏障,形成了一个多点突破与多链延伸的网状结构。
        在这种迅猛整合的背后,是信息流动的本能欲望,而信息流动则是互联网的本质意义。人类使用新的信息技术最终塑造出了完全不同于物质商品的消费形式,使得信息流动具备经济价值,而信息流动的价值杠杆又将影响物质世界。
        截至2015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32亿。其中使用率最高的是欧洲,拥有互联网接入的家庭占比82.1%,其次是美国的60%。在个人网民方面,中国互联网用户约6.49亿,普及率47.9%,占全球互联网人数的22%;美国互联网用户2.8亿,普及率87%,网民约占全球10%。中国参与互联网的个体最多,而且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参照美国的数据,中国互联网渗透率仍将继续迅猛增长。
        根据Alexa网站统计,全球流量前100名的网站中,中美两国网站占据了半壁江山:美国网站数量为33个,中国19个(此数据未计算美国的全球网站在其他国家的统计数量,若将谷歌、亚马逊等在其他国家的网站包括在内,美国的数量为56个)。
        根据2015年“互联网女皇”玛丽·米克尔的报告,全球互联网上市公司中市值前15名的企业充分体现出中美的高集中度。
        如上所述,平台型企业成为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在信息领域中,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呈现更大规模的垂直整合,形成生态系统。无论是从流量还是从市值上看,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企业已经脱离了单一功能或单一产品的阶段,依靠庞大的用户规模形成了平台化商业模式,并从平台中获取企业升级动力。在全球范围内处在第一集团位置的脸书、苹果、谷歌和微软,它们将决定互联网发展速度,引领互联网产业走向,以苹果和谷歌为代表的“操作系统+硬件终端+服务平台”发展模式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紧密结合在一起。随着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融合,社会化网络和智能终端开启的平台移动化和智能化将加速这个生态系统竞争的激烈性和复杂程度。互联网企业营收多元化,各产品和业务的交融,会使生态系统内竞争个体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在中国,以 BAT(百度、阿里和腾讯)为核心的互联网企业,在海量用户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尝试将信息数据与现实需求结合,通过构建售货机、一卡通、团购、拼单、同城服务等多种途径重构本地服务,带动网上流量向线下消费行为的转变,形成了近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的O2O产业模式。
        从网络和信息空间的角度来说,最近十年中国的崛起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互联网上市公司全球排名前10位中,除中国占据3席,其他均为美国公司。中美两国已成为信息空间中的双子星座。
         三、各国的信息空间战略比较
        从历史上看,核心技术变革是改变一国实力和国际格局的重要力量。当一个蕴含巨大变革的未来远景日益清晰的时候,获得并使用这一核心变革将是国家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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