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的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丰沃土壤。6月21日,记者从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获悉,《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已于6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这将有助于我市打造全省双轮驱动的遵义“火车头”。
2019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此基础上,我市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相应的具体措施。
据悉,《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共分为四大版块↓↓↓
第一部分,政务服务提速增效,主要用5条的篇幅指出我市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服务能力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坚持立足“小切口”,做好改革“大文章”,打造“遵满意”政务服务品牌。
第二部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针对2019年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用16条的篇幅提出今后在指标建设中应该达到的效果。
第三部分,全力提供运行保障,主要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招商扶商,完善涉企政策机制3个方面等强化部门协同,增强企业家获得感和归属感。
第四部分,健全完善组织保障,主要从协调配合高位推动、地方保护立法保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4个方面,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
记者了解到,2019年2月,我市成立了西南地区第一家营商环境建设局。该局代为起草的《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于2020年2月下旬完成初稿,2月27日下发征求意见稿。4月29日,《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经遵义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5月份以来,遵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咨询贵州财经大学营商环境专家、赴我市各地区调研座谈、一对一企业走访等方式,再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无论是最初的启动阶段还是最后的审议和印发阶段,在省内都是比较早的。它将对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激发经济活力等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综合协调科负责人胡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