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在福建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布会上,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介绍了近年来福建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重点介绍了今年以来福建高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制定和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欧岩峰介绍,2019年,福建全省法院统一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今年以来,福建法院积极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在充分沟通协调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24项工作举措,涉及10项与相关单位的对外协作,14项涉及法院各条线的内部协调,充分体现了集合集成、跨界跨域、互动联动的创新动能,将有力推动福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
具体来看,措施提出,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强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无纸化办案”的案件领域和方式办法。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诉讼费用网上交纳、退还办理程序。加快应用统一送达平台建设,提高精准投放度和高效送达率。升级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僵尸企业”送达难等企业市场诚信问题。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落实民商事案件随机自动分案,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管控。加快福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促进庭审效率和审判效率的提升。推动完善司法鉴定时限和费用规范,提升司法鉴定效率,降低司法鉴定成本。明确申请产权登记相关司法指引,提高产权登记效率,降低产权登记成本。推动建立域外法查明中心,提高域外法查明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加强政务数据和涉企司法数据共享,列好用好企业金融“白名单”。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畅通市场主体行政纠纷解决渠道。
措施还提出,通过二维码扫描和短信推送方式,加大执行流程节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大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财产评估方式的运用范围,减少评估环节的费用支出,缩短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确定时间。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激励和修复机制,推动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加速执转破案件流转。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注销、税费减免等难题。推动设立破产法庭,提升破产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质效。落实破产案件简易快审机制,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时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加强破产处置信息化应用,进一步降低通知、公告等破产程序费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分级和动态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能力水平。积极开展调研,深化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践探索。
据悉,近年来,福建法院围绕“五商原则”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开展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八项举措》等系列司法政策文件。2019年4月以来,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将“用户体验”“有诉必理,有求必答,无事不扰”贯彻始终,推进问需求策、纾困解难、暖心服务等3个方面12项具体行动。2019年,福建高院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由立案拓展至送达、取证等86个项目,努力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完成省内、省际跨域立案6.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