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方兴未艾,成为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渠道。有人惊呼,我们已经进入网络反腐的E时代,网络反腐打破传统体制内反腐格局,为中国反腐倡廉开辟了第二战场。
网络反腐的原理和机制是什么?在一个人人皆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反腐借助了互联网具有的种种特性:一是直观性。人们发现腐败信息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公开,既可以文字传递信息,还可以有图有真相,甚至附上声音视频,网络为群众监督提供了直接渠道。在南京“天价烟局长”事件、神木“房姐”事件都集中得以反映。二是开放性。互联网是开放的、无门槛的,网络反腐“键对键”,无须面对面便能实现信息传送,只要轻轻一按键,信息瞬间被推送传递到无数终端,为广大网民知悉。三是实效性。反腐实践中,有关部门受理申诉举报会受到一定程序限制,核实腐败线索也需要一定时间,而网络反腐只要成为焦点,相关信息一旦聚焦为网络事件,便能获得有关部门的迅速应对。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密切相关,网络舆情的正向回馈一定程度上对网络反腐有极大的鼓励作用。
应当充分肯定网络已经成为沟通民情反映民意通达民声解决民生的有效管道,要正视网络反腐带来的正面效应:一是可以疏导公众情绪;二是可以反映民意诉求;三是可以提供腐败线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腐败的最好办法,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强烈的阳光,而网络则是聚集阳光的凸透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办法,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必须防止“牛栏关猫式”的弊病,更重要的是切实实施、落到实处。对跑出笼子的权力,需要有人来发现、吆喝,提醒执行制度者将权力重新关进笼子,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绳之以法。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治理,党和政府早已成立相关部门,最近更是大力加强国家互联网信息建设予以应对。我们也欣慰地看到,国内12家知名网站开设“网络监督”专区,并打出“欢迎监督、如实举报”口号,主动链接中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信箱、中央组织部“12380”等官方举报网站。这是立足于疏导网络舆情,传递网络反腐正能量的举措。同时,我们要看到,网络反腐存在负面效应,比如:虚假举报、不实举报侵犯名誉、扰乱秩序;网络反腐引发的“人肉搜索”侵犯隐私,触碰法律底线;以“爆料”为名的网络反腐多假反腐之名传播艳照和视频以满足网民猎奇心理,势必污染网络环境。
笔者以为,网络反腐要充分传递正能量,必须规范和运用网络反腐,推动反腐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治理网络谣言来屏蔽阻断负能量,充分传递网络反腐正能量。
传统的互联网治理思路是立足于堵而非疏导,但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使得“删”“堵”“封”的三板斧不再有昔日威力。大数据时代将引发治理从理念到行为的系统变革,而包括海量存储、海量分析在内的云计算技术为我们创新互联网治理提供了利器。但首要的是调整思路,必须立足于疏导网络舆情,引导网民依法表达公众诉求,理性判断互联网信息,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学会及时应对网络舆情,主动运用互联网实现虚拟社会的社会治理创新。
充分运用网络反腐,推动中国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必须认识到的是,网络反腐提供的线索要取得实效必须通过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对腐败的惩治和防范。推动网络反腐向制度反腐、制度防腐转变:一要正确划定腐败的边界,避免腐败泛化、淡化;二要将制度建设为官员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的有效藩篱,比如,网络上提出要借鉴金融领域名单管理办法推进财产公示制度,值得研究;三要通过制度设计推动反腐败进一步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前进,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不具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党纪政纪处罚不能代替法律制裁,比如,纪委对执纪中发现的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不再负责案件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四要推动网络反腐与传统体制内反腐进一步相衔接,保障所有举报都能得到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及时受理和回复,比如,要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规定向举报人反馈信息、规定受理的时限、规定不予受理应说明理由等,以便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五要通过网络广聚民意遍访民情,集中民智,更好地聚合党纪政纪法律的能量,整合纪委(监察)、审计、检察、法院等各类反腐机关的合力,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势。
网络反腐负能量要通过治理网络谣言、打击网上违法犯罪实现阻断。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互联网虚拟社会中,伴随网络反腐的网络谣言必须通过有力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网上诬告陷害、“人肉搜索”等不法行为,全面清理网络色情信息、低俗内容,规避网络反腐的“揭丑效应”,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才能还网络一个干净清洁的发展空间。这既是充分传递释放网络反腐正能量的需要,也是互联网虚拟社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的外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