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行政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微信公众号将于今日全面推出“微信预约”服务,并结束原114电话预约。
可通过微信进行预约的部门(28个):
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工商、药监、质监窗口)、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卫计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民政局、市政局、环保局、商务局、消防大队、外侨办、科技局、气象局、广电局、地震办、档案局、旅游局、民宗局、经信局、水土办、文体新局、海洋局。
如何进行预约?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进星演示了一番。
“先进入中心公众号,在‘微办事’栏目的‘办事指南’中选择想要预约办理的部门和事项。”林进星在“办事指南”中,选择了市住建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资格审核事项,并点击“我要预约”,即进入预约界面。
“接下来,只要填好申请人和联系人信息,再选择预约的时间段,系统将自动匹配可预约的时间。”林进星表示,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按钮,即可成功预约,届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二维码并短信提醒。
“以前通过114电话预约,市民在预约后,还得根据短信前往窗口取号办理,现在只要在预约时间,凭手机微信二维码到窗口‘扫一扫’,即可马上办理,更加快速便捷。”林进星介绍,该微信预约服务是行政服务中心自己开发的,跟审批系统等均连接共享,用户还可通过“个人中心”随时随地查询预约信息和办件进度,一键评议办件人员的服务,方便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好地改进工作。
此外,微信预约也可取消。用户只需点击“微服务”,选择“个人中心”,进入预约管理,选择要取消的事项,点击“查看详情”,在详情页面底部点击“取消预约”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预约成功后,系统将自动与用户的微信和手机号码进行绑定,用户可通过个人中心进行预约管理、办件查询和用户评议等操作;每个用户一天最多只能预约10个号;每个用户一天最多只能进行2次取消预约操作,每周不得超过5次,频繁取消预约将视为恶意操作,系统将自动纳入失信名单;为充分利用预约资源,如无法按时前往办事,请提前1小时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3次系统将自动纳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