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党务公开政治性、政策性强,既关系到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力是否得到保障,又关系到党的秘密是否安全。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务公开要把好制度关、规范关、程序关、纪律关。
严把制度关,引导公开方向及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引导好党务公开方向、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方能让党务公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发挥党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坚持党务公开实事求是的同时保守党的秘密,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不公开涉及秘密的党务,切实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发扬民主同积极稳妥相结合,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衔接联动,分类实施,务求实效,积极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切,确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坚持依规依法公开,做到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地定期公开,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严把规范关,明确公开内容及范围。要做到规范化公开就要明确好公开内容和范围,要专门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党务内容要按照秘密、非秘密的方式严格区分开来,对不能公开的党务一律不公开,对需要公开的党务实事求是地公开,在公开的过程中注重内容的“原汁原味”,杜绝任何形式的修改以至于“走样”“变味”。同时,要根据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严把程序关,强化公开程序及方式。要严格审核公开程序及公开方式,党组织审核部门要对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进行审核,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审核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准确性。同时,要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不能越权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按照公开方式有序进行公开。公开方式要把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党内公开,报刊、互联网公开栏发布等社会公开方式相结合,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保证党务公开知晓率。
严把纪律关,加强公开监督与追责。党员干部要坚持铁的纪律,对秘密做到“守口如瓶”,管好自己的口,不该说的坚决不说。同时,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通过明察暗访,了解所在党组织是否定期将党务工作进行公开,了解党员对党务公开内容的掌握情况,对执行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时间,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惩处,对违反《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稳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