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上海出台第一份“免罚清单”,此后陆续率先出台市场监管和消防领域、文化市场、民防领域以及城管和生态环境领域免罚清单,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22日获悉,自2019年3月15日首份免罚清单实施,至2021年3月15日,两年间,上海共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2600余个案件,2600余家企业因此受益。
当前,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经营者数量迅速增长,互联网经营者未及时备案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当日获悉,上海给予新兴业态市场主体纠错机会和发展成长空间。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二)》)拓展免罚范围,包容新兴业态,明确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首次被发现、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据了解,此前出台的6份免罚清单共明确了94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对于免罚清单列明的具体免罚事项以外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免罚的情形,同样不予处罚,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2020年4月,以免罚清单为代表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被写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上海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定要求。2020年7月,《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上海“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列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020年10月,免罚清单工作被国家发改委纳入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今年1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出台,其中也吸纳了上海免罚清单中部分常用裁量因素以及免罚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要求。
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二)》将免罚范围拓展至个体商户、价格等领域,对广告领域的免罚事项也有扩充。《免罚清单(二)》聚焦市场主体易发多发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精细划分,增加明确免罚事项。如对经营者首次被发现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避免商家因无心之失的轻微违法而被行政处罚,并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上海市司法局当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积极研究,后续也将积极采取措施,在新行政处罚法框架下,进一步拓展本市免罚领域,出台更多免罚清单,让更多市场主体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