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及主要目标。
《规划》紧紧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等战略,提出“十四五”时期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128”发展思路。一个总目标,即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即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即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十四五”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确定了六项具体指标,包括信用平台信息归集量,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年访问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率,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行业(领域)数量,持证信用管理师数量,累计信用贷款规模。其中,到2025年,我市累计信用贷款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
《规划》明确,到2025年,社会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较为完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信用服务市场繁荣发展,诚实、守信的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并保持全国前列,“诚信天津”品牌叫响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