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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三个持续深化”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时间:2022-04-28 09:53: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促进网
       2018年,为贯彻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政许可职能等部署,省司法厅设立行政审批处,统筹全部省级司法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面对面”服务企业与人民群众。
  近年来,辽宁省司法厅积极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以“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担当,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加快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三个持续深化”等实际举措,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中,连续四年保持前三名的佳绩。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目前,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的办理时限比照法定时限减少50%,提交材料比以往减少30%,不计时环节全部承诺时限,省级网上实办率达到100%,实现了“好办、办好”质的飞跃。
  提高思想认识,统筹谋划推进。辽宁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制定《辽宁省司法厅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一体协调推进。持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践活动,牢固树立起“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执行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和《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深入查纠整改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增强服务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系统上下勇于担当谋发展、踔厉奋发谱新篇的工作格局。
  推行“一网、一窗”受理,确保群众申报便利。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依申请办理的13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出台《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实行集中受理、分级审批、限时办结等,确保审批事项于法有据、审批环节阳光透明,审批程序优化高效,审批行为规范有序。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进一网、线下进一窗”,线下实体办事窗口与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系统”审批。同时,在省司法厅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入口,快捷指引群众办事。
  开展“流程再造”,破解办事难“瓶颈”。按照“应拆尽拆、应分尽分”的原则,统筹推进办事事项“颗粒化”改造,将行政许可事项完全、彻底地拆分成具体、可操作的66项审批事项,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奠定数据基础。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4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省市联网,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100%使用,解决了长期制约“全程网办”的瓶颈问题。2022年以来已办理600余件,行政相对人普遍反映高效便捷。
  持续深化优质服务、惠及民心工程
  辽宁省司法厅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舒心。
  及时更新指南,确保指引精准。比对最新政务服务目录和对标2018年以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编制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新梳理出18项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更新服务指南,实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基础平台。
  容缺受理申请,最大程度便民。落实《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制作含28个审批事项的容缺受理清单,并附《容缺受理通知书》和《容缺受理承诺书》,在政务服务网上公示。2021年办理容缺受理事项30余件。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等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办理千余件。优化审批流程,制作“即来即办”“全省通办”清单,其中全系统即来即办事项26个,占审批事项比例40%以上,全省通办事项53个,精简办事环节15项。
  创新工作举措,战疫与服务并重。制定《司法行政审批工作十项新举措》,创新“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集中办“等审批模式, 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由专人公开手机联系方式,24小时开机负责业务咨询,解答电话咨询1000多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办事人员身心健康,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行政审批与群众需求。
  持续深化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辽宁省司法厅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统一服务流程、标准和机制,对于打造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具有重要意义。
  升级审批服务标准。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重新梳理、核定省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指导各市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确保实现与辽宁省司法厅对应。同时,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标准完全一致,实现同标准办理,切实做到“三级十四统一”,2021年修改调整指南要素3700多项,省级事项申报材料电子样例、电子表格化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精简高效革新。探索实施“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一次告知制”等创新举措。制定《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的通知》,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办事申请,在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由窗口人员审查受理并予以录入,网上申请的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材料,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可通过物流送达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真正实现了全程网办。
  规范“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充分发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初审的作用,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受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其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初审的质量与效率。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网通办”审批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批行为,明确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9个省市联办的审批事项,从网上申报材料、统一身份认证以及受理、审核、上报、归档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对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等跨市调转的特殊事项也做了明确规定,使省市“一网通办”规范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大幅提升全系统网上实办率。
  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以聚焦提升“四度”掀起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新一轮工作热潮。
  一是聚焦提升便捷度,“一网通办”全覆盖。切实全部取消提交纸质材料。在审批服务事项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事项标准化、精细化,确保事项要素统一,办事指南规范。在提供服务上,推进网上申报、电子印章使用、档案在线归集的“全程网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优化服务上,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场景化、向导式服务,让服务更标准、更规范、更便民。二是聚焦提升体验度,“综合窗口”办好事。积极参与“综合窗口”改革,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出口出件,切实破解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多头跑”,同时减少窗口工作人员与企业的接触次数,提高审批效能。三是聚焦提升普惠度,“一次办”高效率。制定高频事项一次办清单,精细化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及审批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审批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在审批时限内做好审批工作。四是聚焦提升满意度,“好差评”解难题。以结果为导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堵点、痛点、难点、热点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好差评”制度,全面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提升审批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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