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都市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
《工作要点》主要内容为: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其中明确,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
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工作要点》指出,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省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