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人民服务”时代的内涵和新意
在北京中南海新华门内的影壁上,写着毛主席手书的五个大字:“为人民服务”。这个口号源于毛主席1944年9月在普通战士张思德的追悼会上所做的演讲,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中国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与此同时,“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一个响亮的提法,建设服务型政府被写入了执政党的决议,成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之一。
两个提法中都包含着“服务”这个中心词。这并非无聊的文字游戏,因为“为人民服务”和“服务型政府”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命题,对它们进行一点讨论,对思考中国的政治发展是有用的。
“为人民服务”的丰富内涵
抗日战争期间,在陕甘宁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的背景下,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德参加了烧炭劳动,1944年9月5日,炭窑垮塌,张思德奋力将战友推出窑外,自己被埋牺牲。9月8日,毛主席出席了张思德的追悼会,并做了题为《为人民服务》的讲话。这是“为人民服务”的说法首次公开提出。
在一年后召开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做《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其中讲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七大修改了党章,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写入其中。
建国后,“为人民服务”被写入了《宪法》,作为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动指南。可以说,“为人民服务”既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原则。此外,伴随着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不断推行,“为人民服务”也已经成为中国人公认的道德准则的一部分。
《为人民服务》的开篇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张思德同志就是我们这个队伍中的一个同志。”这就清楚地点明了革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人民指什么人,这里没有讲,这是因为人民是党的政治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在革命队伍里人人熟知,不需要在这里加以特别强调
但我们有必要指出,人民的边界是根据政治中的主要矛盾确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1944年尚处于抗日战争年代,人民是指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爱国者;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也就是新中国建国的时候,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此后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的范围又有所变化。
但人民是有主体的,那就是人民中占大多数的“受难者”。在《为人民服务》中,毛主席说了这样的话,“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这一句话应当理解为,“为人民服务”主要是为“大多数人民”服务,对于属于人民范畴的其他部分,则以统一战线的形式予以团结。对共产党人来说,“为人民服务”是不计代价的,甚至可以献出生命。
如何“为人民服务”呢?要理解“为人民服务”的涵义,就不仅需要回到毛主席的原始文本,还要联系马列主义的理论脉络,并结合各个时期特定的历史条件,才能做出具体的理解。
首先,“为人民服务”意味着关心人民的“痛痒”,解决跟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务,即人民的日常生活。抗战期间,大批非生产性人员集聚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大大加重了当地百姓的负担,这种情况也引起了边区政府的重视。正如毛主席在演讲中所说,党听取了民主人士李鼎铭的建议,“精兵简政”,同时开展大生产运动,这是“对人民有好处”的。张思德就是在大生产运动中牺牲的,所以他是“为人民服务”而死的。
其次,“为人民服务”意味着把作为“受难者”的人民从有形的压迫中解救出来,这包括当时正在进行的抗日战争和其后党领导人民推翻国民党统治的解放战争,即推倒“三座大山”的革命运动。
再次,“为人民服务”意味着把人民从无形的压迫中解放出来。无形的压迫在当代指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在现实中所遭受的种种“异化”现象,这是肉眼看不到的,需要借助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工具,上升到理论认识才能把握。
“为人民服务”的主体是共产党人和革命队伍的成员,为了实践这一高尚的目标,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包括牺牲生命。毛主席引用司马迁的话,创新了中国人传统的人生哲学,赋予了“为人民服务”的牺牲以崇高的意义,即“比泰山还重”。
“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后,党对路线方针进行了调整,领导国家从“动员型国家”向“理性国家”转型,党和国家的功能从意识形态的提供者转变为秩序的提供者。作为国家的执行机构的政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着力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担负起了引领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的作用,有学者称之为“经济建设型政府”。后来,党和国家对政府的角色进行了重新考量,开始强调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分工,把经济交给市场,政府职能向管理和服务转变。这并非一个已经完成的过程,更多的是认识和努力方向的转变。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一个目标被提出以及逐步实践的宏观背景。
“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较新的概念,根据研究者的梳理,由国家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提出是2004年。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被写入政治报告。
无独有偶,“服务型政府”不是中国独创的概念。早期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崇尚小政府,认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当好“守夜人”就行了;1929年美国大萧条之后,西方国家认识“市场失灵”的问题,转而采用凯恩斯主义,发挥政府的干预作用;到了上世纪70年代,又遭遇了经济危机,这次被称作“政府失灵”。在“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成为欧美国家提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没有本质区别,且私人部门的管理在绩效和客户满意度方面表现得更优,应把企业家精神注入政府,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改造政府,打破公共服务的垄断性,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客户至上的理念。这一理论的核心主张是构建一个企业型政府。
新公共服务理论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之上,认为用顾客满意度为标准改造政府,会对公共精神和公共服务观念造成伤害。新公共服务理论突出公民优先的原则,强调政府的原则应是让公民满意,行政人员应该全心全意为公民服务。这一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找回了对民主精神和公共利益的重视。
“服务型政府”的另一个理论背景是治理理论。现在人们谈治理(governance)多过谈管理,二者的区别是,管理是单一主体的,即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治理是多主体的,主张私人部门与政府一起完成“治理”,这里所谓的私人部门包括经济主体(比如大型跨国公司)。为了塑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负责任的形象,大公司还给自己起了个新的“昵称”:企业公民。于是,从“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为公民服务优先必然也意味着包括为“企业公民”服务在内。
以人民为中心
由以上简要的分析可知,“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性强,而且彻底,超越了日常逻辑,与人类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相连,对服务的主体而言,它超越了从事一项事业的意义,要求服务者有一种使徒般的热忱,为拯救受难者可以奉献一切;“服务型政府”则更强调务实的做法。
那么该如何理解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三者的递进关系?为人民服务和服务型政府的两种服务伦理之间如何融通呢?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它们各自联系着对历史演进规律的认识,一脉相承,同属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谱系。在毛泽东时代,党的指导思想认为,中国可以跨越“卡夫丁峡谷”,跳过资本主义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然后一边建设,一边巩固。因为资本主义阶段的缺失而导致的经济基础薄弱不但不是妨碍建设社会主义的因素,反而可以是有利条件,“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人愈穷,才愈要革命”。
到了邓小平时代,党调整了政策。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界定为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时间被估计为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现代化基本建成的100年。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向更高阶段突破做准备。
当下,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8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指出,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