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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0版

时间:2021-08-30 10:23:59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民二庭  作者:促进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积极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市高法院于2021年8月24日正式公布《重庆法院2021年对标国际规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主要任务,细化分解32项任务目标,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体制和配套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01.“执行合同”主要任务目标
  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有效推动“简案快审”。完善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审判执行全流程信息公开,提升时间节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加强法院内部各平台的信息对接,落实生效判决效力证明自动生成查询机制。严格管理执行各环节时间节点,减少执行耗时。
  积极运用多种方式,降低评估成本。加快财产查控,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大力推广电子诉讼平台运用,解决电子送达适用率低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网上诉讼服务质量效率。切实解决网上立案案件“无纸化立案”难题,推进无纸化诉讼。完善对外委托鉴定一体化平台,将一般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缩短至30个工作日。
  落实好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评价。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探索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加快在法治领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改革。健全民商事审判团队人员配置。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实践案例。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提升。
  02.“办理破产”主要任务目标
  制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办理流程节点图,提高审理效率。制定债务企业参与破产事务指引和债权人参与破产事务指引,便利当事人申请破产、参与破产事务。督导全市法院加大清理破产案件积案力度,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管理人制度,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人相关费用。提升“办理破产”的信息化水平,开发建设破产案件审理系统,积极适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充分发挥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的功能,完善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细则,持续落实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制定预重整工作指引,促进市场主体尽早利用破产程序拯救危困企业。规范重整案件办理程序,提高重整案件审理效率。
  优化破产清算和重整之间的程序转换,合并同类环节,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持续打造破产典型案例,提升破产制度利用率。持续巩固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为管理人提供便利。常态化运行相关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加快破产法庭专业化建设,合理调整破产衍生诉讼管辖,确保破产法庭对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性。
  03.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重庆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和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专项小组的专业指导作用,发扬工作优势,常态化推进相关工作。抓好督导落实,建立指标任务改革举措落地跟踪机制,各中基层法院“定岗定责”,切实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加强总结宣传。创新宣传工作思路,向社会各界做好改革举措的精准解读和有效宣传,消除市场主体对改革举措的误解,增强市场主体认同。加强与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及各相关配合单位的沟通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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